闽江流域生态环境问题不容忽视。闽江流域现有在册农村小水电2897座,其中80%以上为引水式水电站,对下游河流生态系统造成不良影响。闽侯县门口工业区大量工业和建筑垃圾随意堆放于乌龙江边,环境隐患突出。沿江共有13个排水沟渠和企业排污口,现场督察时,正在排水的5个排口均严重超标。位于福州长乐区闽江南岸的福建泰铭新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年加工100万吨不锈钢卷板(固溶热处理加工)项目”,违法砍伐林地119.5亩,涉及林木蓄积量21.06立方米,违规开采大量石材用于码头项目建设,破坏闽江沿岸生态。
督察要求,福建省要加强闽江等重要流域的整体性生态保护和系统性综合治理;要统筹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要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和湿地生态保护,加快非煤矿山生态修复,加大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责任追究,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分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对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督察强调,福建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党中央、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福建省委、省政府处理。
督察要求,福建省要加强闽江等重要流域的整体性生态保护和系统性综合治理;要统筹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要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和湿地生态保护,加快非煤矿山生态修复,加大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责任追究,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分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对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督察强调,福建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党中央、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福建省委、省政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