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整天没有发帖,其实积累的文字可以发几天了,但还是觉得不满意。
其实一直很讨厌自己这样,苛责自己,写字,生活,很多很多。
关于题目,只是喜欢的一句词而已。
三天两夜,短暂如烟火。绚烂之后,一片苍凉。
一直一直循环往复的放着叔叔的<三天两夜>。
昨天听了张学友的原唱,先入为主也好,钻牛角尖专制也罢,总觉得声音的不同,带来的感情自然也是不同的。
不喜欢原唱,也不苛求,毕竟他是所谓的歌神。没理由也没能力去评价半分。
我想起曾经有个女子对我说过,“七,你是个妖孽。无论于男人抑或女人。”
哈,妖孽,我喜欢的词,但是它永远不会属于我。
对于叔叔,我想说的是,当他用妖精的嗓音时,却歌不出你想听的歌曲,对不起,一切的一切只是他的心甘情愿,原来他只是你丢下的人。
或者有些悲观还是太花哨的文字去修饰,都好,于我来说,并没有任何差别。
其实,只要这个声音唱下去,无论怎样,我想我也会追寻下去。
1群里叔叔自己穿上去的那版,4分38秒。没有比赛的那版嘈杂,又或者这样没有压力,唱出来的才是真的自己。那里的感情,才是,无可替代。
又在翻看比赛时的视频,没有了当时的那种激动到无以复加的心态,只是默默的听着,看着,那些这些的感动历历在目,只是一切皆随着时间慢慢淡漠、沉淀。
最初的那颗执着的心,也在慢慢的沉淀。未曾改变的,也只是每天早上醒来或是晚上睡去的时候,耳边依然如故的一个声音。
阳光的味道很甜,可惜我依旧还是不喜欢着味道,不喜欢阳光,不喜欢太明媚的东西,那些东西总是喜欢刺伤我的眼。
阴晦如我,所以才会如此不由自主的恋上一个声音。
曾经写过很多故事,可惜没有任何一个会是属于我的,我只是一个导演,但是当我看着那些曾经属于我的戏码,突然间也有一种失落的感觉,原来某些东西只有我失去了,但是我依旧不懂。
最后,左手画圆,右手画方,一心怎能两用。
生活依旧继续,当我们遇到太多的十字路口的时候,太多人选择了停止脚步,但是困难是你终止的理由么?幸福未完,只是待续。
PS:感谢32姐姐的感谢。写字于我来说是一直都戒不掉的瘾。曾经也被自己那些犹如黑洞般越扩越大的悲伤淹没,直至就快窒息,所以我带自己离开。
如今,我回来,只是因为对一个声音的感动,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