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发点杂谈,不定期更新。
1.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字面上说就是:天地没有仁慈,对待万物像对待刍狗一样(老子时代的刍狗和现代意义的刍狗有差别,但并不影响这句话的理解)。圣人也没有仁慈,对待百姓就像对待刍狗一样。
这句话,也是人说出来的,带有人的感情色彩,特别是现代人的理解更有感情色彩。而这个感情不一定是老子想表达的感情。不过实践是检验理论实用性的最稳妥办法。我们还是要用实践的角度去看这句话。所以感情色彩问题,可以先知道就好。
天地没有仁慈,以万物为刍狗。我觉得这句话没问题。
因为天地是按规律运作的,规律有一种属性,顺规律者苍,逆规律者亡。规律不是意识,所以他是没有感情的。所以对待万物为刍狗。刍狗在规律眼里,也是不含褒贬的。
于是老子推导出,圣人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他又偷懒,没写推导过程,他以为每个人都是圣人,都能推导出来吗😂。
圣人在老子的心中,是得道的人。所以这句是说,得道的人也会按规律来操作自己的情绪,对待人、事、和世界万物(总称为广义的百姓)也是没有感情的。一切以规律为依据,对待百姓的目标,只为让百姓符合规律,从而使百姓欣欣向荣。
圣人也是百姓之一!
顺应规律就会欣欣向荣,这个应该我们之间没有分歧的吧。
这样我们就能推导出,一个法家的重要思想,大仁不仁!拿慈母多败儿这个事情举例说明会比较清晰。
母亲对孩子表面上的仁慈,对孩子违背人道也不进行惩罚,最终的结果就是,孩子会受到道的惩罚,而且不仅孩子本身受到了惩罚,母亲其实也受到了惩罚,哀莫大于心死;其实社会也是受到了微小的惩罚(社会这个随便写的,不做讨论)。
所以得道的人,看似没有仁慈,实际上是对别人对自己的负责,对违背规律的人提前惩罚,避免道的更严厉惩罚。
我们对待情绪,应该以这个为标准。
这是我的结论。你看下有没有漏洞。
1.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字面上说就是:天地没有仁慈,对待万物像对待刍狗一样(老子时代的刍狗和现代意义的刍狗有差别,但并不影响这句话的理解)。圣人也没有仁慈,对待百姓就像对待刍狗一样。
这句话,也是人说出来的,带有人的感情色彩,特别是现代人的理解更有感情色彩。而这个感情不一定是老子想表达的感情。不过实践是检验理论实用性的最稳妥办法。我们还是要用实践的角度去看这句话。所以感情色彩问题,可以先知道就好。
天地没有仁慈,以万物为刍狗。我觉得这句话没问题。
因为天地是按规律运作的,规律有一种属性,顺规律者苍,逆规律者亡。规律不是意识,所以他是没有感情的。所以对待万物为刍狗。刍狗在规律眼里,也是不含褒贬的。
于是老子推导出,圣人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他又偷懒,没写推导过程,他以为每个人都是圣人,都能推导出来吗😂。
圣人在老子的心中,是得道的人。所以这句是说,得道的人也会按规律来操作自己的情绪,对待人、事、和世界万物(总称为广义的百姓)也是没有感情的。一切以规律为依据,对待百姓的目标,只为让百姓符合规律,从而使百姓欣欣向荣。
圣人也是百姓之一!
顺应规律就会欣欣向荣,这个应该我们之间没有分歧的吧。
这样我们就能推导出,一个法家的重要思想,大仁不仁!拿慈母多败儿这个事情举例说明会比较清晰。
母亲对孩子表面上的仁慈,对孩子违背人道也不进行惩罚,最终的结果就是,孩子会受到道的惩罚,而且不仅孩子本身受到了惩罚,母亲其实也受到了惩罚,哀莫大于心死;其实社会也是受到了微小的惩罚(社会这个随便写的,不做讨论)。
所以得道的人,看似没有仁慈,实际上是对别人对自己的负责,对违背规律的人提前惩罚,避免道的更严厉惩罚。
我们对待情绪,应该以这个为标准。
这是我的结论。你看下有没有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