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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圣叹及哭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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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在鹿寨县图书馆借了山齐编著的《挑着刺儿读历史》一书,书里提到清朝的文学大批评家金圣叹及哭庙案。
金圣叹(1608年4月17日—1661年8月7日),明末清初苏州吴县人,著名的文学家、文学批评家。金圣叹的主要成就在于文学批评,对《水浒传》、《西厢记》、《左传》等书及杜甫诸家唐诗都有评点。金圣叹提高通俗文学的地位,提出“六才子书”之说(即清金圣叹以《庄子》、《离骚》、《史记》、《杜工部集》、《水浒传》《西厢记》为“六才子书”,并加评订)。金圣叹使小说戏曲与传统经传诗歌并驾齐驱,受推崇为中国白话文学运动的先驱,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入清以后,金圣叹特别看不起为满清贵族效命的读书人,然而作为生员,他又不甘心游离于科场之外。 一次应试,题目为“王之将出”,金圣叹一字未写,只画了一个大方框和四个小方框,这样的考卷自然激怒了考官,于是以藐视科举之名被取消下场的应试权。而下一场金圣叹仍想参加,于是改名金人瑞再次应试,他用心做完三场文章,即“举拔第一”。由于他佯狂傲世,倜傥不群,不屑干谒钻营,加之为文又很怪诞,所以三十年科场均不得意,到死时仍是一介布衣,五十四岁那年,金圣叹因为亲自参与了轰动江南的“哭庙案”,命丧法场,一代奇才就这样被断送了。
1659年,苏州一带发生灾荒,收成大减,本为富庶之地的江南水乡,变成了饥民遍地的灾区。朝廷本应减免粮赋,救济灾民,可是,江苏巡抚朱国治和吴县县令任维初,不顾人民的生计困难,照常催逼粮税。谁要是拖欠不交,就以“抗粮”之罪论处。更为可恶的是,县令任维初竟监守自盗,私吞公粮,中饱私囊,数额高达三千多石,其亏空部分却要灾民悉数补偿。百姓对任维初恨之人骨,倪用宾、金圣叹等诸多生员更是怒火中烧,决心把这些贪官污史赶走,于是他们暗中商议,等待时机。
1661年二月初一,顺治皇帝驾崩,哀诏传到苏州,巡抚以下官员各在府堂设立灵堂,并按规定哭灵三日,倪用宾、金圣叹等人认为,正好借哭庙之机,控告任维初等人的贪污残暴,达到驱逐贪官的目的。初四这天,诸生员近百余人来到庙堂,鸣钟击鼓,又一起诸生员来到府堂。一时之间,跟随者达到上千人,号呼奔走,群情激昂,震动了整个苏州城,酿成了一场大规模的抗议示威活动。江苏巡抚朱国治见报大惊立即派兵捉拿。示威群众经不住刀砍马踏,哗然而散,金圣叹等十一人被当场捉拿,下入狱中。江苏巡抚朱国治见此案非同小可,他在参奏哭庙者的折子上,列举了金圣叹等人的三大罪状:一是震惊先帝之灵,罪不容赦,二是声言抗打朝廷命官,目无朝廷,三是书写匿名揭帖,违反大清律令。
他列举的这三条罪状中的任意一条,都可置哭庙者于死地。吴县县令任维初恨不得马上将他们处死。恰巧,当时反清斗争此起彼伏,郑成功率领的抗清军队又一度连连攻克瓜州,镇江等地,引起了全国震动。面对这种严重局势,清廷决定采取严厉的镇压手段,哭庙一事恰在风口浪尖上,正要惩一儆百。不久此案以谕旨定罪,金圣叹等八人斩决,家产籍没,妻子充军,其余十人也处以死刑,连同其他案中人犯共一百二十一人,凌迟斩绞于南京的三山街。金圣叹坦然引颈就戮,死后葬在苏州城外五峰山下。因为他是被砍头的朝廷要犯,三百多年来,他的坟丘隐于荒草野荆之中,很少有人前往凭吊。
人们对金圣叹的惨死非常惋惜,一代才子竟落得如此下场。有关他的生平身世很少有人敢去撰写,即使有人涉猎,也大都是一些传说或趣闻,真是可惜可叹。不过,这位杰出的文学批评家名下并不寂寞,人们只要捧读他评改过的儿部文学作品,就会想起这位白眼观人,痛贬时世的名士来,对他独具慧眼的才情赞美不已。


IP属地:广西1楼2020-06-19 09:21回复
    不错,写得很详细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0-06-20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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