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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新闻讯(马岁艳 马朝林 记者 何兴丽)近日,黑龙江省东方红人民检察院接到当地公安机关通报一起非法猎杀、贩卖、运输国家重点一级保护动物东北虎的案件后,与公安机关对接,迅速介入案件,查明犯罪嫌疑人还伙同他人一起猎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花尾榛鸡等30余只,办理了系列猎杀贩卖东北虎等野生动物案件。
2018年10月,犯罪嫌疑人钱某、孙某在东方红林业局五林洞林场67林班18小班树林内,用铺设电网电击的方式猎捕野猪,出售牟利。期间导致一只东北虎被电死,二人将虎头、虎骨、虎尾、虎皮运送至当地一肉制品厂冰柜内存放。2019年11月份,钱某和郭某在出售运输过程中被绥阳林业公安机关查获并移送东方红林业公安局。
东方红人民检察院接到通报后积极与公安机关对接,提前介入,经查,钱某不光伙同孙某猎捕野生动物,还伙同江某、巩某等人猎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花尾榛鸡3只和野生动物狍子16只、野猪8只、獾子2只、山狸子1只。公安机关采纳了东方红人民检察院的意见,迅速完善了证据体系。经过检察、公安共同努力,将犯罪嫌疑人孙某、江某、巩某等人缉拿归案,经过审讯,孙某、江某、巩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东方红人民检察院已将该案移送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