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飞体检新标准变化解读之:耳鼻咽喉科部分
耳鼻咽喉科新标准主要变化有:
1.听力鉴定新标准:“宽”中有“严”,宽严相济,体现了科学性和规范性。
新标准内容:“纯音气导听阈每耳在250Hz、500Hz、1000Hz、2000Hz、3000Hz任一频率听阈不应大于25dB;4000Hz、6000Hz、8000Hz三个频率的双耳听阈总值不应大于270dB且每耳4000Hz不应大于45dB。”
新标准的修订主要体现在两个部分。首先是“250-3000Hz”部分。原标准规定“500 、 1000 、2000 Hz任一频率的听力损失不应超过 20 dB;250 、3000Hz 任一频率的听力损失不应超过 25 dB;这五个频率上有一或二个频率超过上述标准5dB可视为合格。”
近年来,随着民航业的迅速发展、民用航空器的不断更新,以及民航耳鼻咽喉科鉴定技术和测听环境的升级,这一规定的局限性日显突出。鉴于此,我们以现行的WHO正常听力范围为依据,将“250~3000Hz”统一界定为25dB,既体现出了科学性,也达到了规范性的要求。
其次是高频“4000、6000、8000Hz”部分。新标准把高频总值放宽到了270dB,相对于原标准的210dB,放宽幅度着实不小。这对于当前高频听力损失发病率较高的高中生或大学生们来说是一大利好,相信许多受此困扰的同学又看到了翱翔蓝天的希望。然而,需要提醒的是,虽然高频总值放宽了,但增加了一个前提条件,就是4000Hz不应超过45dB,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能通过。所以,还是要提醒各位同学和广大飞行爱好者平时要注意保护自己的耳朵,尽量不去噪声大的地方,少戴或不戴随身听或随身听音量控制在较低的强度。
耳鼻咽喉科新标准主要变化有:
1.听力鉴定新标准:“宽”中有“严”,宽严相济,体现了科学性和规范性。
新标准内容:“纯音气导听阈每耳在250Hz、500Hz、1000Hz、2000Hz、3000Hz任一频率听阈不应大于25dB;4000Hz、6000Hz、8000Hz三个频率的双耳听阈总值不应大于270dB且每耳4000Hz不应大于45dB。”
新标准的修订主要体现在两个部分。首先是“250-3000Hz”部分。原标准规定“500 、 1000 、2000 Hz任一频率的听力损失不应超过 20 dB;250 、3000Hz 任一频率的听力损失不应超过 25 dB;这五个频率上有一或二个频率超过上述标准5dB可视为合格。”
近年来,随着民航业的迅速发展、民用航空器的不断更新,以及民航耳鼻咽喉科鉴定技术和测听环境的升级,这一规定的局限性日显突出。鉴于此,我们以现行的WHO正常听力范围为依据,将“250~3000Hz”统一界定为25dB,既体现出了科学性,也达到了规范性的要求。
其次是高频“4000、6000、8000Hz”部分。新标准把高频总值放宽到了270dB,相对于原标准的210dB,放宽幅度着实不小。这对于当前高频听力损失发病率较高的高中生或大学生们来说是一大利好,相信许多受此困扰的同学又看到了翱翔蓝天的希望。然而,需要提醒的是,虽然高频总值放宽了,但增加了一个前提条件,就是4000Hz不应超过45dB,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能通过。所以,还是要提醒各位同学和广大飞行爱好者平时要注意保护自己的耳朵,尽量不去噪声大的地方,少戴或不戴随身听或随身听音量控制在较低的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