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学上能够观察到的礼制遗存,包括属于不动产的礼制建筑工程遗迹和礼器(群)。二里头都邑的礼制遗存,是我们观察其中的礼制变革、人群结构和社会状况的一个重要视角。
作为考古学文化的二里头文化,其前后四期的划分,主要是基于对陶器群组合、器形变化及谱系的认识。可以理解的是,少数陶礼器以外的海量陶器,具有相当的“民间性”,其与包括大型建筑工程和礼器在内的高等级遗存的递嬗并不一定具有同步性。
从聚落形态和高等级遗存存在状况的角度看,二里头遗址二里头文化存在的全过程,有五个大的节点:
其一,二里头文化一期大型聚落或聚落群出现。总面积逾100万平方米,聚落平地起建,具有突发性。
其二,二里头文化第一、二期之间,聚落庞大化,面积扩展至300万平方米以上,高等级遗存出现,进入都邑时代。
其三,二里头文化第二、三期之间,第一次礼制大变革。
其四,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早、晚段之间,第二次礼制大变革。
其五,二里头文化为二里岗文化所取代,聚落规模急剧收缩,高等级遗存淡出,都邑时代结束。
这里,我们重点考察高等级遗存所反映的两次礼制大变革的情况。
一
“不动产”的建筑工程方面,我们可观察到下列变化。
二期早段:宫殿区东侧大路开始出现,3号、5号基址始建,院内贵族墓出现。
二期晚段:3号、5号基址持续使用,仍有贵族墓埋入,偏晚阶段废弃。围垣作坊区东、北墙的5号墙,以西的7号墙,至少在此段已建成。
二三期之交:小型房址和灰坑等出现。宫城城墙建于大路内侧,开始形成墙外新道路。西南部作为宫城附属建筑的7号(南门塾?)、8号基址应同期建成。
三期早段:4号基址可能已兴建。宫城西南部1号基址兴建于偏晚阶段。宫城内东、西两组建筑群的格局开始形成。
三期晚段:3号基址北院的大型池状遗迹被夯实填平,依托宫城东墙建起了2号基址。12号基址可能与其大体同时。
四期早段:无大规模建筑活动。各建筑工程持续使用。
四期晚段:4号基址东庑至少在偏晚阶段废毁。宫城城墙,1号基址、4号基址主殿、2号基址应沿用至本期段结束。在偏晚阶段,6号基址依托宫城东墙兴建,其西同时建有11号基址;围垣作坊区增筑北墙3号墙,10号基址依托围垣作坊区北墙的5号墙兴建。这些新建筑与原有旧建筑均在该期段结束前废毁。
由是,我们可以观察到在二里头文化第二三期之交至三期早段,二里头都邑发生了较大的结构布局上的变化,也即,由宫城的从无到有(第二期可能有栅栏类圈围设施,不易发现),宫殿区东路建筑从多进院落的3号、5号基址,经一段空白期后,到新建了单体又成组、具有中轴线规划的2号、4号基址;西路建筑则平地起建了1号宫殿,其与宫城南门门塾(7号基址)形成又一组中轴线。
从大型宫室建筑的结构上看,二里头文化二期时由多重院落组成的3号、5号基址废毁后,宫殿区东部区域有一个前后约数十年的空置期。新建的2号、4号基址另起炉灶,采用单体“四合院”建筑纵向排列,压在被夯填起来的3号基址的原址上。其中2号基址的主殿和部分院落,是在填平夯实3号基址内的大型池状遗迹的基础上建成的。虽然两个时期的建筑还基本上保持着统一的建筑方向和建筑规划轴线,但建筑格局大变,显现出“连续”中的“断裂”。值得注意的是,单体“四合院”建筑应与二里岗文化和殷墟文化同类建筑一脉相承,而迥异于二里头文化早期的多重院落式布局(图一)。


作为考古学文化的二里头文化,其前后四期的划分,主要是基于对陶器群组合、器形变化及谱系的认识。可以理解的是,少数陶礼器以外的海量陶器,具有相当的“民间性”,其与包括大型建筑工程和礼器在内的高等级遗存的递嬗并不一定具有同步性。
从聚落形态和高等级遗存存在状况的角度看,二里头遗址二里头文化存在的全过程,有五个大的节点:
其一,二里头文化一期大型聚落或聚落群出现。总面积逾100万平方米,聚落平地起建,具有突发性。
其二,二里头文化第一、二期之间,聚落庞大化,面积扩展至300万平方米以上,高等级遗存出现,进入都邑时代。
其三,二里头文化第二、三期之间,第一次礼制大变革。
其四,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早、晚段之间,第二次礼制大变革。
其五,二里头文化为二里岗文化所取代,聚落规模急剧收缩,高等级遗存淡出,都邑时代结束。
这里,我们重点考察高等级遗存所反映的两次礼制大变革的情况。
一
“不动产”的建筑工程方面,我们可观察到下列变化。
二期早段:宫殿区东侧大路开始出现,3号、5号基址始建,院内贵族墓出现。
二期晚段:3号、5号基址持续使用,仍有贵族墓埋入,偏晚阶段废弃。围垣作坊区东、北墙的5号墙,以西的7号墙,至少在此段已建成。
二三期之交:小型房址和灰坑等出现。宫城城墙建于大路内侧,开始形成墙外新道路。西南部作为宫城附属建筑的7号(南门塾?)、8号基址应同期建成。
三期早段:4号基址可能已兴建。宫城西南部1号基址兴建于偏晚阶段。宫城内东、西两组建筑群的格局开始形成。
三期晚段:3号基址北院的大型池状遗迹被夯实填平,依托宫城东墙建起了2号基址。12号基址可能与其大体同时。
四期早段:无大规模建筑活动。各建筑工程持续使用。
四期晚段:4号基址东庑至少在偏晚阶段废毁。宫城城墙,1号基址、4号基址主殿、2号基址应沿用至本期段结束。在偏晚阶段,6号基址依托宫城东墙兴建,其西同时建有11号基址;围垣作坊区增筑北墙3号墙,10号基址依托围垣作坊区北墙的5号墙兴建。这些新建筑与原有旧建筑均在该期段结束前废毁。
由是,我们可以观察到在二里头文化第二三期之交至三期早段,二里头都邑发生了较大的结构布局上的变化,也即,由宫城的从无到有(第二期可能有栅栏类圈围设施,不易发现),宫殿区东路建筑从多进院落的3号、5号基址,经一段空白期后,到新建了单体又成组、具有中轴线规划的2号、4号基址;西路建筑则平地起建了1号宫殿,其与宫城南门门塾(7号基址)形成又一组中轴线。
从大型宫室建筑的结构上看,二里头文化二期时由多重院落组成的3号、5号基址废毁后,宫殿区东部区域有一个前后约数十年的空置期。新建的2号、4号基址另起炉灶,采用单体“四合院”建筑纵向排列,压在被夯填起来的3号基址的原址上。其中2号基址的主殿和部分院落,是在填平夯实3号基址内的大型池状遗迹的基础上建成的。虽然两个时期的建筑还基本上保持着统一的建筑方向和建筑规划轴线,但建筑格局大变,显现出“连续”中的“断裂”。值得注意的是,单体“四合院”建筑应与二里岗文化和殷墟文化同类建筑一脉相承,而迥异于二里头文化早期的多重院落式布局(图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