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市区机动三轮车(含电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货运三轮车两轮摩托车管理实施细则》(锦政办发〔2014〕55号)、《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机动(电动)三轮车 两轮摩托车管理的通告》(锦政发〔2014〕25号),以及锦州市道路交通发展实际情况,交警支队决定自2020年8月17日起,对市区内两、三轮摩托车(含电摩、非国标三轮、四轮电动车)禁止通行区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上述车辆禁止在松坡路以南(不含松坡路)、南广路以北(不含南广路)、凌西大街以东(不含凌西大街)、解放路与百股大桥路口以西区域内行驶;禁止上述车辆在滨河路(东联路至锦凌水库门前段及东联路至重庆路段)区域内行驶。
交警部门将加强道路交通巡逻管控,并利用电子监控设备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上述车辆禁止在松坡路以南(不含松坡路)、南广路以北(不含南广路)、凌西大街以东(不含凌西大街)、解放路与百股大桥路口以西区域内行驶;禁止上述车辆在滨河路(东联路至锦凌水库门前段及东联路至重庆路段)区域内行驶。
交警部门将加强道路交通巡逻管控,并利用电子监控设备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