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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代实行的吏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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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北京1楼2020-08-30 11:53回复
    秦统一天下之初,为了巩固政权,秦始皇在政治、经济、思想和文化教育等方面做了很多巩固统一、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重大事情,如确立郡县制、统一度量衡、书同文、车同轨等等,还实行“吏师”制度。


    IP属地:北京2楼2020-08-30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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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吏师”制度,如《韩非子·五蠹》所言:“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据《史记》记载,在秦朝中央朝廷,设有一种宫廷学校,赵高曾受秦始皇诏命,教习秦始皇的小儿子胡亥学习文化知识数年,其中法律是学习的重点,“以法为教”。这大概可以说是秦王朝皇族子女教育之风气。


      IP属地:北京3楼2020-08-30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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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秦墓中出土的秦简记载,秦代普遍设于郡县的官学叫“学室”,学室的学生称“弟子”。弟子的父亲必须有不低于“史”级别的公职(“史”是政府各级机构里的书记、档案员等低级文吏)学室弟子皆立有名籍,政府官员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可以役使他们甚至鞭笞他们,但他们可以免服兵役和徭役,这在当时是相当优厚的福利。


        IP属地:北京4楼2020-08-30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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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代学室弟子学习的内容,初学者主要是识字,如学写字、书写姓名、识名物等。《仓颉篇》《爰历篇》《博学篇》是当时学室教学的三本主要教材。


          IP属地:北京5楼2020-08-30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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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具备了一定的基础后,学室弟子开始学习国家的法律制度。秦代的法令教育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为了选拔人才,这一时期出现过专门的法律考试制度。秦王朝采用法家学说治国,认为国内所有臣民都需要接受跟国家有关的法令,清楚地了解什么该赏、什么该罚。


            IP属地:北京6楼2020-08-30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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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代教材《法律答问》篇,采取一问一答的体例对秦律进行解释。此外,秦简中还有《为吏之道》,这些都反映了当时学习法律的内容及法律考试的基本情况。


              IP属地:北京7楼2020-08-30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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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室弟子经考试合格之后,便可以毕业做官。不过,弟子在任官之前,还要经过一段时间的考核与实习。弟子为吏,开始只能做“史”,以后可视工作绩效而升迁 😄


                IP属地:北京8楼2020-08-30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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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秦代学校学生的毕业考试和实习,汉代也有所沿袭。东汉著名学者许慎在《说文·序》中曾说:
                  尉律:学童十七已上始试,讽籀书九千字,乃得为史。
                  东汉时期历史学家班固编撰《汉书·艺文志》,引用汉初《萧何律》时写道:“太史试学童,能讽书九千字以上,乃得为史。”汉代的这些规定因袭了秦代的制度,说明在秦代,“弟子”毕业后为官的情况。据秦简《编年纪》载,一个叫“喜”的人,年19岁,经过考核后被任用为“史”,这与许慎所说的“学童十七已上始试”相互印证。


                  IP属地:北京9楼2020-08-30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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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秦简看,秦代还实行过学室毕业后,到社会上工作一年,然后视其能力授予官职的办法。试用一年,实际上也是一种考核办法,用以提高“弟子”实际工作的能力。秦代实行“以吏为师”、“以法为教”的吏师制度,通过写字、习文、法令及考试来选拔人才,还重视实际工作能力的考核,考核合格才委任为小吏。秦代实施的吏师制度,为秦王朝造就了合格的人才。


                    IP属地:北京10楼2020-08-30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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