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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2日凌晨5点左右在浙江杭州蓝色钱江小区2幢1单元1802室发生的纵火案,该事件造成4人死亡(一位母亲和三个未成年孩子)。
2019年10月31日凌晨1时许,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广湛路南一家二层五金店发生火灾事件,该店第一层起火,过火面积约60平方米,事故造成4人死亡。
2019年11月29日晚22时,鹤壁市山城区红旗街道红中段社区电子供销社公司家属楼七楼一居民家中发生火灾。接警后消防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救援,22时50分火势全部扑灭。1人跳楼逃生,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3人窒息死亡。
2019年12月22日2时03分,广东中山消防接警称古镇镇一小区居民住宅发生火灾,消防员到场于3时20分将火灾扑灭,过火面积约70平方米,燃烧物质为家具等可燃易燃物品。火灾造成6人死亡,死者为屋主区某夫妇、一儿两女和区某母亲,年龄最大77岁、最小13岁。
2019年12月30日6时40分许,涪陵区马鞍街道踏水桥小区一居民楼12-1发生火灾。涪陵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警后,立即调派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处置,7时55分明火扑灭,事故造成6人死亡。
回顾这些火灾事故案例,这是血淋淋的教训啊。从这些案例中可以看出,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掌握扑灭初起火灾的技能、懂得火灾中如何逃生等等是多么的重要;如果浙江的母亲懂得逃生和自救,能利用身边的消防器材扑救初起火灾,也许就不会发生严重的后果。
普及宣传消防安全常识,我们一直在行动。建议大家做到以下几点,以备不时之需:
1、 平时加强消防安全常识的学习,掌握扑灭初起火灾的技能;
2、 进入人员密集场所,一定要留意疏散路线图、安全出口、消防器材的位置;
3、 如果发生火灾,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慌张,第一时间用身边的消防器材尝试灭火,若火势较大,应立即用正确的方法逃生;
4、 规范用火、用电行为,不私接电线,注意用电安全;
5、 建议家中配备家用灭火器、灭火毯、防毒面具等消防应急装备。如需了解更多安全常识或应急装备需求方面,可以关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