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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顺江皮革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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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顺江皮革有限公司地块位于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火车站南路48号,占地面积4944m2(7.42亩)。1994年前调查地块为荒地;1994年重庆市永川区顺江皮革有限公司在此处建设厂房,以猪皮为原料,采用铬鞣法生产鞋面革和手套革,2014年厂区关闭,并拆除了原有皮革生产设施设备,建构筑物保留;2014年至今,地块内原有建构筑物被分划陆续租赁作为豆花作坊、洗洁精作坊、鱼饵作坊、废品回收站、建材(门窗、陶瓷、水泥、钢筋等)仓库等。该由于该地块曾开展过皮革生产,为了保障人居住环境安全,该地块被列入疑似污染地块,须进行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9月委托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5地质队负责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现该项目现场采样、报告编制(报批稿)已完成,根据相关规定特对该项目进行公示,以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目前调查地块规划为二类物流仓储用地、防护绿地和道路等用地。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布设了9个土壤样监测点、1个地表积水监测点和1个地下水监测点,共采集19个土壤样品、1个地表积水样品和1个地下水样品。土壤样品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所有项目、表2中的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氰化物,以及水溶性氟化物、铬、锰、锌和pH;地表积水和地下水监测因子包括:砷、镉、铜、铅、汞、镍、六价铬、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类、氟化物、氰化物和pH。
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内部分土壤样品中的六价铬、1,2,3-三氯丙烷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送检的地下水样品中所有检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2017)中Ⅲ类水质标准;送检的地表积水所有检测指标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调查报告认为,调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不满足规划用地要求。
评估单位: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5地质队
通讯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渝西支路19号
联系人:齐小兵(17782365781)
日期:2020年11月


IP属地:重庆1楼2020-11-29 18:1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