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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遭九人挑衅围殴,防卫反被检察院认定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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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法律行业的朋友,和公检法的朋友进来看一看。讨论一下这个到底属于正当防卫还是意外事件
事发福建福州福清市2020年5月12日凌晨,我与女友路过烧烤摊,被九人要求我女友陪他们喝酒,我拒绝后,对方觉得没面子。便开始挑衅推搡我。我为了避免冲突离开烧烤摊回到家中楼梯了,对方一人仍然追过来挑衅辱骂我,随后其余八个人也冲过来围殴我,把我从楼道打到巷子,把我按在地上拳打脚踢,我被打致精神崩溃失去意识时,把劝架的王凤吾误伤,致重伤二级。我挣脱开后又往家里逃,逃到楼梯,对方又追上来围殴我,并拿铁质告示牌和木桌围殴我,围殴持续数分钟,我挣脱开后夺下木桌乱挥,对方九人才向后撤,木桌砸到对方一人,致轻伤二级。
检察院对我量刑三年,对方八个月到一年二个月不等。
后来经调解后,所有被告人取得谅解,重新量刑。
检察院认定我为故意伤害罪,量刑三年到四年。对方九人认定为寻衅滋事,全部建议缓刑。
10月29日开庭审理。我的辩护意见为:
1,对于王凤吾的伤不能认定为故意伤害,原因以下3点:【1】我没有故意伤害和斗殴的意图,是为了保护自身和女友的生命安全;【2】我是在被九人打致精神崩溃失去意识的情况下防卫对象错误,不是故意也不是过失或疏忽大意,而是由于不可抗拒的外力所引起,自己当时也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在自己报警后第二天看到监控后才知道。【3】当时情况极度紧迫、环境黑暗、对方人数众多、双方实力悬殊、对我打击力度极大使我失去意识并不能分辨。
以上三点说明我应当属于意外事件,或过失致人重伤。
公诉人的意建是:我的防卫对象错误,属故意伤害。
2.对于致易科轻伤二级应当属于正当防卫,原因有以下点
【1】.九人先后三次围殴我,其行为存在反复性、周期性且逐渐升级,完全有第四次伤害我的可能,虽然对方对我持续围殴数分钟后,开始往巷子退,但完全有可能对我进行第四次围殴。对于当时情形的紧迫性使我并不能去判断对方是否有停止围殴我,且对方九人还在现场并没有撤离,对我和女友的生命安全还存在严重威胁,【2】对方持铁质告示牌和木桌围殴我与女友数分钟,我是持伤害力度对等甚至更小的武器木桌进行防卫。
以上两点说明我属于正当防卫
公诉人的意见是:当时对方停止了围殴。
按照社会常理来说:我无缘无故路过被混混调戏我女朋友,还多次追到我家围殴我,我完全是为了防卫,如果不防卫可能我与女友已经被打死了。虽然防卫对象错误,那最多也是意外事件或者过失致人重伤。怎么都想不通为什么是故意伤害,三到四年。而对方寻衅滋事,性质那么恶劣居然全部缓刑。我永远也想不通。
希望正义不要缺席,希望能够得到公正的判决。不要让老百姓在面对不法侵害时不敢与犯罪作斗争。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0-12-15 18:18回复
    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决,其恶果甚于十次犯罪。犯罪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判决污染了整个水源。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0-12-23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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