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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京市申报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条件要求流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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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每年会有两批次可以申报,前一批一般是在一二月份进行,大家可以准备了,下面卧涛小编给您整理条件要求等政策内容供您查看。
申报咨询(182 6974 6898)
  南京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必须是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旅游企业(单位)。
  (二)企业(单位)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具有较好的财务状况和相应的项目资金筹措能力。企业(单位)完整运行已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含一个会计年度)。
  (三)项目申报主体与项目实施主体、资金使用主体必须一致(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共同实施的项目视同主体一致)。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扶持 。
1.经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信用审查,项目单位存在失信行为的;
2.违反《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被禁止申报本专项资金项目的;
3.同一企业(单位)同一项目当年度已经获得省财政其他类扶持资金支持的或以前年度已经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的;
4.申报企业(单位)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财税资料的;
5.2017—2019年度已安排本专项资金扶持的企业(单位)项目绩效评价不合格且未按要求整改的。


1楼2021-01-22 13:33回复
    南京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方式:
      专项资金主要采取项目补贴、奖励、贷款贴息等方式,优先扶持贷款贴息和奖励项目。
      (一)补贴类项目原则上为2019年1月1日以后正在建设且进度完成达60%以上的项目。
      (二)奖励类项目原则上为2019年1月1日后完工的项目。
      文旅产业平台类品牌项目申报,项目须已建成或已实施完成,文旅产业平台服务范围须覆盖县域及以上。
      补贴和奖励类项目,申请扶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最高上限为200万元。2019年未实现营业收入的企业(单位)不得申报补贴和奖励类项目。
      (三)贷款贴息类项目,须满足以下条件:
    1.贴息期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贴息额度不超过贴息期实际发生利息总额的60%,单个项目贴息上限为300万元;
    2.贴息期项目贷款总额(非授信额度):苏南地区1.5亿元(含)以上,苏中地区1亿元(含)以上,苏北地区5000万元(含)以上。可以是单笔贷款,也可以是同一项目多笔贷款总和;
    3.贷款资金必须用于文旅项目相关的项目建设投入,文旅地产项目不在申报范畴。
      南京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认定程序
      各项目申报主体向所在设区市、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申报;省属企业(单位)直接向省文化和旅游厅申报。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统一扎口,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将设区市本级和所辖县(市、区)经过审核的项目正式行文上报省文化和旅游厅。
    “建设项目”特指文旅企业申请补贴、奖励额度在20万元以上的项目;“小微项目”特指中小微文旅企业申请补贴、奖励额度在2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
      关于南京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内容还有想要知道的地方直接咨询我们,手机实时在线为您免费解说。


    2楼2021-01-22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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