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每年会有两批次可以申报,前一批一般是在一二月份进行,大家可以准备了,下面卧涛小编给您整理条件要求等政策内容供您查看。
申报咨询(182 6974 6898)
南京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必须是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旅游企业(单位)。
(二)企业(单位)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具有较好的财务状况和相应的项目资金筹措能力。企业(单位)完整运行已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含一个会计年度)。
(三)项目申报主体与项目实施主体、资金使用主体必须一致(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共同实施的项目视同主体一致)。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扶持 。
1.经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信用审查,项目单位存在失信行为的;
2.违反《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被禁止申报本专项资金项目的;
3.同一企业(单位)同一项目当年度已经获得省财政其他类扶持资金支持的或以前年度已经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的;
4.申报企业(单位)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财税资料的;
5.2017—2019年度已安排本专项资金扶持的企业(单位)项目绩效评价不合格且未按要求整改的。
申报咨询(182 6974 6898)
南京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必须是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旅游企业(单位)。
(二)企业(单位)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具有较好的财务状况和相应的项目资金筹措能力。企业(单位)完整运行已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含一个会计年度)。
(三)项目申报主体与项目实施主体、资金使用主体必须一致(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共同实施的项目视同主体一致)。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扶持 。
1.经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信用审查,项目单位存在失信行为的;
2.违反《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被禁止申报本专项资金项目的;
3.同一企业(单位)同一项目当年度已经获得省财政其他类扶持资金支持的或以前年度已经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的;
4.申报企业(单位)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财税资料的;
5.2017—2019年度已安排本专项资金扶持的企业(单位)项目绩效评价不合格且未按要求整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