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法何性门:
第七观法何性者,此有二种:一、能观,二、所观。
释观法何性。
观法者,通能观所观。
谓此唯识观法,于三性中,属于何性?
能观谓唯识观慧,所观谓唯识诸法。此二种观,于三性中各属何性耶?”
明能观性:
“能观定非遍计所执,彼无体故,此据正义。有漏观者,定属依他。无漏观者,二性所摄:常无常门,属依他起;有无漏门,摄属圆成;决定无唯属圆成者,非真理故。
即显地前唯是有漏依他能观,七地已前有漏、无漏二性能观。
所言性者:谓遍计所执自性,依他起自性,圆成实自性。
初遍计性者,妄执有我及法实体而实无体可得,以是义故,能观唯识之观慧,定非遍计所执自性摄。
以此是有体故,抉择诸法有胜用故。
此据正义者。
有义:凡夫之妄想知见是遍计所执自性,亦有能观之用,故可属遍计所执自性。此非正义,故略不说。
有漏观慧,谓地前加行四寻观等,仍依自识所变相分,托佛心上名句文为本质而起,观二取空,亦是识变。既皆是识故属依他。
此依现行而言,若内熏无漏种,亦通无漏。
无漏观慧,谓地上观慧。
此以二门分摄:一、常无常门,二、漏无漏门。
初门,常谓不生灭之圆成实性,无常谓生灭之依他起性。
而唯识观慧则属依他起性,何以故?是生灭无常法故。
次漏无漏门,有漏属依他起性,无漏属圆成实性。此观是无漏,故属圆成实性。
然无漏观慧决不能独摄于圆成实性,何以故?观慧是能观故,非是所观真如理故。
依他起之观慧:在地前唯是有漏,七地已前通漏无漏。八地以上依他、圆成二性观慧,纯是无漏,成就清净依他性故。
明所观性:
引二论:“所观性者,摄大乘云:‘如是菩萨悟入意言似义相故,悟入遍计所执性。悟入唯识故,悟入依他起性。若已灭除意言闻法熏习种类唯识之相,乃至尔时菩萨平等平等无分别智已得生起,悟入圆成实性’。
此初引摄大乘论之第一段文也。
如是菩萨者,谓修唯识观之圣者也。
一、修四寻观之菩萨,此位菩萨观察三性云何悟入?
若能觉悟通达我及我法所有名言义理,皆是意识所变,毫无实体,是即觉悟初遍计所执自性;亦即此性为所观性。
二、依四寻观所引四如实智,观一切法皆有唯识种子现行,仗因托缘之所现起,都无自性,是即觉悟第二依他起性;亦即此性为所观性。
三、依如实智如理观察,若意言,若闻法所熏而起之似义似相等种类差别之唯识相,如是观见同如带相之观,如是如是,乃至无分别智生起,观照真如平等平等,悟证圆成实性;亦即此性为所观性。
此中双言平等,第一平等谓即真如,次曰平等即正体智,谓真如平等,证真如之智亦平等;是二平等之智,曰平等无分别智。
又云:‘名事互为客,其性应寻思。于二亦当推,唯量及唯假。实智观无义,唯有分别三,彼无故此无,是即入三性’。初半颂悟入遍计所执,次半颂悟入依他起性,后一颂悟入圆成实性。”
此亦引摄论文也。颂初二句悟入初性,次二句悟入依他,后一颂悟入圆成实性。
成唯识云:‘非不见真如,而能了诸行,皆如幻事等,虽有而非真’。此引成唯识论也。
意谓:证见真如圆成实性以后,方能了达诸法无我诸行无常之依他起性;若未见真如,则不能悟了依他起性之诸行如幻如化。
所言幻事者,真相显已,观幻化假,此假虽有而非真,然假不离真,故假中有真。若不亲证,终无真知。
见真者,谓真见道。此位观一切我法执空,即入圆成实性。
后得智观幻事唯识,悟入依他。
既悟二性,亦即悟入遍计执性。
判观位:
“如是上下,三处不同:
摄论初文,暖、顶二位,悟入所执;忍、第一法,悟入依他;初地初心,入圆成实。
摄论第二文,暖顶、寻思悟入二性,四如实智悟入圆成。
成唯识文,要入初地方悟三性。”
释:判位有三,摄论初文:悟入遍计所执自性者,修四寻思观是暖、顶二位。悟入依他起性者,暖、顶之后,忍、世第一,修如实智始能悟入。悟入圆成初地初心者,即世第一位后刹那心,见道真心证离言性,无有分别,是为初地初心。第二心念,后得智观依他起故。
摄论第二文:暖、顶二位,即可悟入遍计、依他二性;忍、世第一四如实智、悟入圆成。
判成唯识论文,如文可知。
会释:
“虽有三文,义理唯二:一者实证,二者相似。”
释:一、实证三性,二、相似三性。
实证者,谓依此事实,亲身确切证验不谬,亦谓之得现量境也。
相似者,谓所得境影象相似,非如实体。
“成唯识中据实亲证,由无漏二智真俗前后,方可证得后二性故。证二性时不见二取,即名证遍计所执无。”
释:无漏二智者,谓根本智与后得智,是能观慧。
真俗前后者,真俗谓境即是所观,前后者由根本智先亲照真如平等法性,实证圆成实性,后后得智观一切法如幻如化,证依他起。
后二性者,即依圆二性也。
证二性时不见二取者,二取谓能所分别,二取分别是为言说,言说分别不诠诸法自体性故。
是故证二性时,真如正智平等平等无有分别,无分别故不见二取。
二取即是遍计所执,既不见二取,即名为证入初性遍计执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