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顺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经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个盗伐林木犯罪团伙,四名涉案嫌疑人悉数归案,有力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2月7日晚,丰顺森林警察大队接到某公司员工报警称,其公司在丰顺县大龙华镇径门村“双门坳”山种植的桉树被人偷砍了,并在山上发现可疑人员。接报后,森林大队立即组织精干警力赶赴现场,现场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陈某泉,并将其带回公安机关接受进一步调查。2月8日,丰顺县公安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泉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案件侦办过程中,办案民警综合运用走访排查、信息研判、审讯突破等方法,剥茧抽丝,一起团伙盗伐林木案清晰地浮出水面,进而锁定涉案嫌疑人朱某定、朱某贤、彭某如。经查,在2021年2月份期间,犯罪嫌疑人陈某泉伙同朱某定、彭某如、朱某贤多次盗伐某公司在大龙华镇径门村“双门坳”山种植的桉树,并载往外地售卖从中获利。
2月19日,嫌疑人朱某定、朱某贤先后到案,均对盗伐林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然而,另一名嫌疑人彭某如仍然在逃,森林大队根据收集的线索,联合黄金派出所进行核查。3月18日,彭某如在公安机关强力追逃的压力之下投案自首,并供述了其伙同三人盗伐林木的经过。目前,丰顺县公安局依法对彭某如、朱某定等四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律小知识: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的规定,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