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经邻居介绍,认识了一个二婚的女人。住在大悟中百仓储附近,姓万,在家是老四,有个女儿前夫带,一直靠电话联系。2018年8月份,回家见面。双方父母也见面了。谈的蛮好的。2019年八月初八两家订婚,彩礼礼物一样没少。为了她把苏州的工作给辞了,陪她到东莞发展。两人在交往一年多当中,没有发生过任何关系。她说她思想保守。我也不在意。毕竟是奔着过日子去的。2019年8月8正式订婚。没有,因为二婚看不起她。彩礼,上门礼物一样没少。不比头婚差。10月13日那边给结婚日期。当天她竟然提出条件,一年内不拿证,不生孩子。只办酒席。我家不同意。这样还算结婚吗。她说那就不结。我朋友也劝过,毕竟已经订婚了,这样传出去不好。毕竟所有人都知道了。可是她就是不同意。说这婚不结了。婚姻这东西勉强不得,最后没办法说婚不结可以,那就退钱吧。可是她非不愿意退。最后两家闹起来了,可能也怕闹大了,丢人。总算是把彩礼退了。但拿过去的礼品还有转账给她的钱一分钱没退。还到处在外面跟别人说我家不对。送得东西还要回去。搞的我一家,丢进脸面。毁我名誉。我就想问问,碰到这样的女人,我要回彩礼有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