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成年人抢劫,烫烟头施虐,殴打不认为是犯罪,不负刑事责任。对未成年罪犯有效使用
第八条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按“寻衅滋事”行为定性的话,可以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但根据未成年人的保护条款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只能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不能执行行政拘留;如果要进行行政拘留的话,行为人实施行为时至少要年满16周岁—也就是说,未满16岁的在行政拘留决定书出来后,犯罪者只要在决定书上签个字就可以当场回家了。也就是说抢劫未成年人当天释放
第六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七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一般也不认为是犯罪。
第九条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实施盗窃行为未超过三次,盗窃数额虽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盗窃事实并积极退赃,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出《最高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如果是一群成年人,采用暴力相威胁的手段,毫无理由的就想抢你钱,并非事出有因的抢走财物,就构成抢劫罪。
国内以前有些地方,小学的时候,初中那帮当地人是晚上直接去寄宿生宿舍勒索的……谁敢反抗,拖出去打,保安敢说话,一起打,还有像是晚上直接去撬便利店都发生过;到我上高中的时候,高三去高一宿舍“拿”东西都是家常便饭,不给,直接按在床上打,打完还要你第二天拿着“不小心丢了的东西”去赔礼,不去?那就继续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