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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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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6日经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 段复耕编辑)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规范村级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民主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按照“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经村民代表讨论通过达成本村规民约。第一条 全体村民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男,女青年(男方满22周岁,女方满20周岁】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按规定领取《生育证》,夫妻双方自愿安排生育时间。未满法定婚龄怀孕的,要主动落实补救措施。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缴纳罚款。2、符合《省条例》规定要求再育人员,经本人申请,生育管理地审核,县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后,领取《夫妻再生育证》。不符合再生育政策人员擅自怀孕的,须主动落实补救措施。3、育龄群众要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落实一种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4、18-49周岁的育龄妇女外出务工、经商的,在外出前应先与村民委员会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计划生育协议书》,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后方可外出。育龄妇女外出期间必须自觉遵守计划生育规定,外出后每季向村委会反馈环情、孕情信息。5、规范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村民需招用或出租房屋,对来村居住30日以上的外来窗龄妇女.需先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及应当履行的计划生育相关义务。对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人员,招用或出租户的法人或房东应该积极配合协助村委会管理,告知外来人员及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服从村委会的管理服务和村民监督。6、村民收养子女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条件,村民生育或依法收养后,应在当月内报告村委会,并在落实相应节育措施后才可申报入户手续。收养婴幼儿的,应按《收养法》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收养手续。被收养的婴幼儿视为该育龄夫妇的子女,计入其子女数,对育龄夫妇应按照子女情况落实相应计划生育政策。7、普通育龄妇女每年应参加2-3次健康查体,重点管理育龄妇女每年要参加4次查体。具体检查时间按乡卫生院统一安排。8、提倡子女姓氏改革,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9、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妇年老时给予优先、优惠照顾。10、提倡文明节俭,村成立红白理事会,负责办理或协助办理村民的婚礼或葬礼等事宜,提倡喜事新办,厚养薄葬,力求简洁。第二条 :利益保障措施 1、村民按照规定的条件,要求出具办理各种婚育证件的证明时,村民委员会应为村民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2、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家庭中,夫妇满60周岁后,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协助其办理国家奖励扶助。3、贫困计划生育家庭中的学生被全日制大专及大专以上院校录取的,村委会应给予一定的救助。 4、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困难户优先办理低保,同时每年按有关政策给予一定的奖励。此奖励对象由村民代表讨论确定。第三条 违约责任1、对违法生育户申报困难户和低保户的,村委会不予以办理。2、已享受优惠待遇的计划生育户,又违法生育的,应双倍收回已享受的各种待遇。3、新农村建设时,违法生育户不参与征地补偿分配,并且不享受新农村相应优惠政策。第四条 对阳碍从事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侵犯人身,财产安全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责令其写出检讨,并在村民代表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并赔偿一切损失。触犯法律的,报司法机关依法您处。第五条 村计生员的责任:负责本村计划生育日常工作。第六条 本村计生民约经村民代表大会修改通过,未尽之条款按上级政策、法规为准。并于2021年7月26日起正式实施。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1-07-27 19:2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