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院审核通过后的电子化材料,可以直接在诉讼中使用
在一起网络著作权纠纷中,原被告用上了北京互联网法院与北京市版权局共同搭建的“版权纠纷非诉调解平台”,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经双方同意,法院将双方协议部署至区块链上,如被告在履行期内未履行义务,将通过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自动执行。
“本案通过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实现自动执行,是利用区块链技术在司法场景特别是执行场景的变革性创新探索,有利于切实解决执行难。”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张雯介绍,2018年以来,北京互联网法院构建了“天平链”司法区块链平台,着力解决电子证据存证、上链证据在线验证问题,并逐步将区块链拓展至执行、诉源治理等领域。
近年来,随着区块链技术的逐渐成熟以及公证机构、第三方存证平台等大力推广,区块链存证使用愈发广泛,涉区块链纠纷也日益增多。然而,区块链存证的审核一直是司法实务中的难题。对此,《规则》首次规定了区块链存证的效力范围,明确了区块链存储的数据具有推定上链后未经篡改的效力。“这有利于规范区块链技术司法应用,严格区块链存证审查标准,充分发挥区块链技术优势,进一步促进区块链存证行业有序发展。”刘峥说。
针对电子化材料是否可以直接在诉讼中使用的问题,《规则》指出,人民法院审核通过后的电子化材料,可以直接在诉讼中使用,但同时为确保电子化材料形式真实性,在四种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要求当事人提供原件、原物。
“这意味着经人民法院审核通过的电子化材料具有‘视同原件’的效力,当事人不必再重复提交实体原件材料,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更好发挥了在线诉讼便民利民的作用。”何帆表示。
在一起网络著作权纠纷中,原被告用上了北京互联网法院与北京市版权局共同搭建的“版权纠纷非诉调解平台”,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经双方同意,法院将双方协议部署至区块链上,如被告在履行期内未履行义务,将通过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自动执行。
“本案通过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实现自动执行,是利用区块链技术在司法场景特别是执行场景的变革性创新探索,有利于切实解决执行难。”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张雯介绍,2018年以来,北京互联网法院构建了“天平链”司法区块链平台,着力解决电子证据存证、上链证据在线验证问题,并逐步将区块链拓展至执行、诉源治理等领域。
近年来,随着区块链技术的逐渐成熟以及公证机构、第三方存证平台等大力推广,区块链存证使用愈发广泛,涉区块链纠纷也日益增多。然而,区块链存证的审核一直是司法实务中的难题。对此,《规则》首次规定了区块链存证的效力范围,明确了区块链存储的数据具有推定上链后未经篡改的效力。“这有利于规范区块链技术司法应用,严格区块链存证审查标准,充分发挥区块链技术优势,进一步促进区块链存证行业有序发展。”刘峥说。
针对电子化材料是否可以直接在诉讼中使用的问题,《规则》指出,人民法院审核通过后的电子化材料,可以直接在诉讼中使用,但同时为确保电子化材料形式真实性,在四种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要求当事人提供原件、原物。
“这意味着经人民法院审核通过的电子化材料具有‘视同原件’的效力,当事人不必再重复提交实体原件材料,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更好发挥了在线诉讼便民利民的作用。”何帆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