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没有缴纳一年的取暖费,两年的物业费,小区物业私自切断我家大热,没有通知我们当地热电厂,也没有告知我(有热电厂电话录音和物业电话视频为证),请问物业这种行为是否合法?我因为物业没有在小区内公示收费明细,没有公示版不交物业费是否允许?因为我们小区是一个新小区,19年才供暖,供暖不达标,当年的取暖费是我在物业交钥匙的时候交的取暖费,室内夜晚温度低于18度,白天中午温不到度20,我就没有缴纳去年的取暖费,请问是否合法?每天都打12345市长热线投诉物业私自切断我家供暖的行为,目前还没有恢复供暖!请问是否合法!我该如何维权?目前有一个元宝法院的工作人员让我去法院取应诉材料,请问我是否该去?不去有什么后果?图上就是律师给我发的短信,这种短信是不是我被起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