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视频号播主“船长梁晓玲”,湖南长沙人,她利用自己虚构的国家二级心理学导师、人本主义心理学创始人、应用心理学流派创始人等身份,大肆宣传能带领学员「月入过万、年入百万」。以此广泛开班招生,创办猎鹰号学习班,每人收取2万元,致使几千人上当受骗。
被骗学员按照警察建议去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协调退款。接下来,处理该案的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科科长余德明的办案过程,引发了消费者心中的一个又一个问号。
正式立案之前,余德明电话联系告知报案人:「你的兄弟说自己嫖娼被抓了,让你打钱捞人。结果这人是个骗子,那你也不能怪骗子,只能怪你自己没有判断能力」。对报案人维权百般苛难,对嫖娼骗子的问题轻轻放下,并对报案人循循善诱,想让报案人得出:「别人骗了我,我也有错误」的结论。
余德明科长认为:不管骗子有没有罪,要先给受害者定罪。给被骗消费者定罪要比给长沙知名企业定罪容易多了。
这还没向岳麓区工商局广告科举报船长梁晓玲违法犯罪,余德明科长就想给消费者先定个「苍蝇不叮无缝鸡蛋罪」。毕竟企业只是违反了广告法,是件小事,可以原谅。消费者可是犯了「苍蝇不叮无缝鸡蛋罪」啊,还不赶紧去反思一下,怎么还有脸面来指责人家知名企业?
古代有段时间原告上堂要先打四十大板。叫做「诉鼓厅未审之前需将原告先责四十板」
建议咱们余德明科长在广告科恢复大清的这项礼仪制度,无论举报属实与否,按照广告科规定,一有举报,先将报案人拘留10天,罪名为「又给余德明科长添麻烦罪」。免得还需要耗费心思给报案人解释「你是成年人,被嫖娼犯骗了自己也有错误」了。
在自己的良苦用心,苦苦劝说下。报案人仍不知悔改,没能正确认识到自己的罪行。余德明科长失去了耐心。告知报案人:“对方公司已经将官网关停、违法广告全部删除,现已查不到证据”,“你们的证据没有经过公证,不能采信”。对企业明显的违法行为选择视而不见,这样的回复令人匪夷所思。
经核实,被举报公司在5月24日之前就已经依据消费者提交给工商局广告科证据材料上的违法广告点对点删除,被举报公司已提前知道被举报内容,被举报公司的删除行为让市监局有了无法办案的正当理由:你们的500页截图证据没有公证,无法作为有效证据。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将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办理情况等泄露给被举报人或者与办理举报工作无关的人员。
余德明科长不和举报人沟通,反而和被举报企业保持密切沟通,让被举报企业点对点提前删除了虚假宣传的广告。主要是因为举报人犯了「没钱提前公正罪」,早知道广告科有通知被举报公司删除虚假广告的骚操作,应该提前拿半年工资几万块钱做个公正,没钱就举报船长梁晓玲实属莽撞之举。
最终,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科在5月立案,到现5个多月过去了没有给出任何反馈意见,远超办理时限。
按照规定3个月内办结,如有特殊情况可延长1个月办案时限。而截至目前,5个多月过去了,相关企业未受到任何处罚。反而在这段时间举报人因举报行为获罪三项:「苍蝇不叮无缝鸡蛋罪」「又给余德明科长添麻烦罪」「没钱提前公正罪」,希望参与维权的举报人员早日投案伏法,等待举报人的是将是岳麓区市场管理局广告科余德明科长正义的审判和惩罚。
在市监局信访办公室的建议下,消费者向中纪委举报了余德明科长,而中纪委驻长沙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小组的办案过程更是令人瞠目结舌,一个梁晓玲诈骗案牵出一串蚂蚱,我才终于明白了,长沙一个普通商人,非法拘禁维权者的底气来自何处!
未完待续,下集继续说说中纪委
被骗学员按照警察建议去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协调退款。接下来,处理该案的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科科长余德明的办案过程,引发了消费者心中的一个又一个问号。
正式立案之前,余德明电话联系告知报案人:「你的兄弟说自己嫖娼被抓了,让你打钱捞人。结果这人是个骗子,那你也不能怪骗子,只能怪你自己没有判断能力」。对报案人维权百般苛难,对嫖娼骗子的问题轻轻放下,并对报案人循循善诱,想让报案人得出:「别人骗了我,我也有错误」的结论。
余德明科长认为:不管骗子有没有罪,要先给受害者定罪。给被骗消费者定罪要比给长沙知名企业定罪容易多了。
这还没向岳麓区工商局广告科举报船长梁晓玲违法犯罪,余德明科长就想给消费者先定个「苍蝇不叮无缝鸡蛋罪」。毕竟企业只是违反了广告法,是件小事,可以原谅。消费者可是犯了「苍蝇不叮无缝鸡蛋罪」啊,还不赶紧去反思一下,怎么还有脸面来指责人家知名企业?
古代有段时间原告上堂要先打四十大板。叫做「诉鼓厅未审之前需将原告先责四十板」
建议咱们余德明科长在广告科恢复大清的这项礼仪制度,无论举报属实与否,按照广告科规定,一有举报,先将报案人拘留10天,罪名为「又给余德明科长添麻烦罪」。免得还需要耗费心思给报案人解释「你是成年人,被嫖娼犯骗了自己也有错误」了。
在自己的良苦用心,苦苦劝说下。报案人仍不知悔改,没能正确认识到自己的罪行。余德明科长失去了耐心。告知报案人:“对方公司已经将官网关停、违法广告全部删除,现已查不到证据”,“你们的证据没有经过公证,不能采信”。对企业明显的违法行为选择视而不见,这样的回复令人匪夷所思。
经核实,被举报公司在5月24日之前就已经依据消费者提交给工商局广告科证据材料上的违法广告点对点删除,被举报公司已提前知道被举报内容,被举报公司的删除行为让市监局有了无法办案的正当理由:你们的500页截图证据没有公证,无法作为有效证据。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将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办理情况等泄露给被举报人或者与办理举报工作无关的人员。
余德明科长不和举报人沟通,反而和被举报企业保持密切沟通,让被举报企业点对点提前删除了虚假宣传的广告。主要是因为举报人犯了「没钱提前公正罪」,早知道广告科有通知被举报公司删除虚假广告的骚操作,应该提前拿半年工资几万块钱做个公正,没钱就举报船长梁晓玲实属莽撞之举。
最终,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科在5月立案,到现5个多月过去了没有给出任何反馈意见,远超办理时限。
按照规定3个月内办结,如有特殊情况可延长1个月办案时限。而截至目前,5个多月过去了,相关企业未受到任何处罚。反而在这段时间举报人因举报行为获罪三项:「苍蝇不叮无缝鸡蛋罪」「又给余德明科长添麻烦罪」「没钱提前公正罪」,希望参与维权的举报人员早日投案伏法,等待举报人的是将是岳麓区市场管理局广告科余德明科长正义的审判和惩罚。
在市监局信访办公室的建议下,消费者向中纪委举报了余德明科长,而中纪委驻长沙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小组的办案过程更是令人瞠目结舌,一个梁晓玲诈骗案牵出一串蚂蚱,我才终于明白了,长沙一个普通商人,非法拘禁维权者的底气来自何处!
未完待续,下集继续说说中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