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漯河市中心医院营养科营养素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11210_105405962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漯河市中心医院
一、采购项目名称:漯河市中心医院营养科营养素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BCG-YYZB-20211210-01
三、采购需求:
3.1采购概况:漯河市中心医院营养科营养素具体需求根据临床各科室所需求的不同类型的营养素进行配送。因临床患者变化较大无法确定实际需求量,根据往年情况采购金额约120万元/年,
具体数量和品种根据实际发生数量确定,本次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1家供应商(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3.2供货期:2年;合同每年签订1次;
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4质保期:按国家标准执行;
3.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四、响应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内有相关业务。
4.2、响应人需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
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5、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2021年09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4.6、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2021年09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8、其他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响应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页面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7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领取磋商文件。
5.2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资格要求4.1、4.2、4.3、4.4、4.5、4.6、4.7、4.8所需的证明材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壹
套)。(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5.3磋商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4日14时30分。
注:报名前获取投标报名表,需先进行投标登记
联系人:董建华
电话:17029757999
联系人:李梦莹
电话:13264268111
邮箱:guoxintoubiaovip@163.com
招标编码:CBL_20211210_105405962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漯河市中心医院
一、采购项目名称:漯河市中心医院营养科营养素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BCG-YYZB-20211210-01
三、采购需求:
3.1采购概况:漯河市中心医院营养科营养素具体需求根据临床各科室所需求的不同类型的营养素进行配送。因临床患者变化较大无法确定实际需求量,根据往年情况采购金额约120万元/年,
具体数量和品种根据实际发生数量确定,本次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1家供应商(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3.2供货期:2年;合同每年签订1次;
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4质保期:按国家标准执行;
3.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四、响应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内有相关业务。
4.2、响应人需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
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5、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2021年09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4.6、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2021年09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8、其他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响应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页面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7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领取磋商文件。
5.2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资格要求4.1、4.2、4.3、4.4、4.5、4.6、4.7、4.8所需的证明材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壹
套)。(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5.3磋商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4日14时30分。
注:报名前获取投标报名表,需先进行投标登记
联系人:董建华
电话:17029757999
联系人:李梦莹
电话:13264268111
邮箱:guoxintoubiao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