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天吧 关注:97贴子:943
  • 0回复贴,共1

这检察官太有意思了,先是从人品上试图否定主角以此定罪。后来又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这检察官太有意思了,先是从人品上试图否定主角以此定罪。后来又通过连锁因果来断定主角是有预谋的,刻意的,并通过女性的性别优势试图说明这是在有意的犯罪。最可笑的是还希望通过唤起主角的负罪感让他产生自我怀疑,对于认知进行否定。这分明就是最低级的诱供。
至于问为什么主角逃离现场后还要回去堙灭证据,不像是惊慌失措的人。这问题之前律师的回答都可以用上,如果不是惊慌失措怎么会堙灭证据这么明显,粗糙呢?
从头到尾就没一项证据是直接证据,浑身是血那是发生关系时,洪菊花手上的血。还有所谓凶器,那把刀有经过检查吗?刺伤十三刀刀刃没有一点痕迹,刀刀避开了骨头?就凭着刀上有受害者血迹和主角的指纹就判定是凶器了?不需要鉴定?
还说什么洪菊花手上的伤口是抵挡时留下的,那分明是刺伤,模拟的时候却是砍伤。所谓的模拟就只是警方脑补的对他们最有利的现场,全部都是先入为主的故事。
警方和检方完全是进行了一场共识,他们认定的罪就是罪。至于凶手是谁根本不重要,他们只在乎这个有罪故事是否合理,警方能不能看似维护好治安,检方能不能维持自己的定罪率。一旦败诉,就证明了警方的无能,检察官的最基本的失德。所以到现在重要的已经不是这个案件了,而是能不能定罪。
说实话,所谓检察官与证人私下见面,影响证人证词,在未能完成测谎后的指责,包括质问主角为什么在面对对自己不利的问题时只回答不知道,通通都是赤裸裸的对于证人席的心理暗示。首先拒接测谎是因为哮喘,而其次回答问题与否和回答内容都是自由的,这些都是问题陷阱而已,实际上只是对陪审团的共情心理起到作用。
最后一点,无论是最后的主角还是检察官其实都有咆哮公堂的行为,尤其是那个检察官。她根本就是在有意识的诱导和通过逻辑关系和个人的主观观念来试图定罪,而不是通过直接有力的证据。说实话这检察官真不知道是怎么混的,只会进行小动作,什么拿走主角的药啊,什么暗示证人啊,什么有意的人身攻击啊。不是说司法体系不会有这些小手段,可是她就这点本事也太低级了吧。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1-12-14 04:4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