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注意到在百度贴吧出现以“普洛斯某物流园招聘”为标题的招聘信息,信息发布人并非普洛斯集团内公司。该种信息描述方式将会误导应聘人员、使其混淆实际用工单位,并在实际用工单位、应聘人员及普洛斯集团之间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在此,我公司谨慎提示发布信息楼主:
1. 我公司及所属普洛斯集团系“普洛斯”、“GLP”等注册商标的合法使用权人及所有权人,未经许可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不得使用“普洛斯”和“GLP”等商标、商号和标志。
2. 如需发布工作地点在普洛斯园区内的招聘信息,则招聘信息描述应当符合实际情况。“普洛斯物流园”仅可作为工作地点显示,而不应出现在标题或其他位置,以免给公众造成误导和混淆。
3. 因使用“普洛斯”、“GLP”等商标、商号和标志而产生的任何劳动及其他纠纷,我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同时我公司还将保留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建议及时删除该招聘信息或修改标题信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