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文字:根据该次会议精神,浙江省ZF即将出台《关于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的指导意见》,拟给予龙港、店口等21个中心镇正县级待遇,通过5年左右培育成为管理水平高、集聚能力强、服务功能全的小城市。
这21个镇的数字恰好和第一批和第二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小城镇吻合,浙江省的21个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小城镇是:
杭州:富阳市新登镇、建德市乾潭镇、桐庐县横村镇、临安市太湖源镇
温州:苍南县龙港镇、平阳县鳌江镇、乐清市柳市镇、瑞安市塘下镇
湖州:安吉县孝丰镇、吴兴区织里镇
嘉兴:海宁市周王庙镇、桐乡市洲泉镇
台州:温岭市大溪镇、玉环县楚门镇、临海市杜桥镇
舟山:定海区白泉镇、普陀区六横镇
绍兴:诸暨市店口镇、绍兴县杨汛桥镇、绍兴县平水镇
金华:义乌市佛堂镇
(注: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小城镇中宁波市是和浙江省并列的)
为了支持这21个中心镇的发展,浙江省财政将在整合利用现有财政资金的基础上,一次性安排中心镇培育资金10亿元、欠发达地区扶持资金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