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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不良反应报告的上报要求(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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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帖子专门用来记录中国的临床阶段不良反应报告的要求。欢迎大家来指正。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22-02-12 23:01回复
    本贴主要会介绍临床试验中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Suspected Unexpected Serious Adverse Reaction, SUSAR)在中国的处理时限和递交要求。关于什么是非预期、什么是严重、什么是不良反应,请移步“药物警戒相关术语的定义”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在此不做赘述。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22-02-13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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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SAR的发生地:境内和境外(包括申办方从其他来源获知的与试验药物相关的SUSAR)
      注释:即境内外发生的SUSAR均需要上报。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22-02-13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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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限要求:
        致死或危及生命的SUSAR:7天内,并在8天内报告和完善随访信息;
        其它SUSAR:15天内;
        随访信息:获得新信息起的15天内。
        注释:这里的时限是以day0开始计算(day0的定义详见“药物警戒相关术语的定义”),所有的日期都是日历日。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4楼2022-02-13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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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语言要求:境内报告必须使用中文;境外报告部分可使用中文或英文填写,其他部分需用中文填写。
          注释:境外报告在尸检-确定的死因、病例叙述、报告者的评论和发送者的评论中可使用中文或英文填写。这些基本上覆盖了报告的大部分内容。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22-02-13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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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收方:所有参加临床试验的研究者、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CDE)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注释:研究者、机构和伦理委员会的递交一般是发送CIOMS表,但是有些机构或者伦理会有特殊要求。CDE是药监递交的主体。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目前指的是卫健委,邮寄递交CIOMS即可。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6楼2022-02-14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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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格式:ICH E2B(R3),并符合中国的E2B区域要求。
              注释:E2B(R3)是国际通用的一种个例报告的格式,可以简单的理解为是一种计算机语言,因此需要有专业的药物警戒数据库才能生成符合要求的报告。通常将报告的内容填写进药物警戒数据库后即可可以输出符合E2B的XML文件(一种文件类型)。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7楼2022-02-14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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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大家随时催更哈,要是有其他想了解的专题也可以在下方评论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8楼2022-02-14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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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方式:XML文件通过申请人之窗递交;网关(gateway)传输。(来源:10号令及其问答文件)
                  注释:申请人之窗可以简单的理解为是临床试验发起者(即申办方)和CDE沟通的网页,将药物警戒数据库生成的XML文件该网页中上传即可;网关传输指申办方的药物警戒数据库与药监机构的药物警戒数据库建立了数据传输通道之后,使数据库和数据库通过互联网进行数据传输的一种方式。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9楼2022-02-1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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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止时间:开始时间为临床试验批准日期/国家药品审评机构默示许可开始日期,结束时间为国内最后一例受试者随访结束日期。临床试验结束或随访结束后至获得审评审批结论前发生的严重不良事件,由研究者报告申请人,若属于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也应进行快速报告。(来源 10号令)
                    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开始时间为临床试验批准日期/国家药品审评机构默示许可开始日期,结束时间为全球最后一例受试者随访结束日期。(来源 10号令的问答文件)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10楼2022-02-1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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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豁免:(1)非严重不良事件;(2)严重不良事件与试验药物无关;(3)严重但属预期的不良反应;(4)当以严重不良事件为主要疗效终点时,不建议申请人以个例安全性报告(ICSR)形式向国家药品审评机构报告。(来源 10号令)
                      批件中无特殊要求的IV期临床试验按上市后要求进行报告。(来源 10号令的问答文件)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11楼2022-02-16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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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发布的内容,大家如果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交流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12楼2022-02-16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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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性药和安慰剂发生的不良事件:阳性对照药组发生的严重不良反应不需要向药品审评中心进行快速报告,应向阳性对照药的生产商和/或由临床机构直接向国家药品评价中心进行报告。(来源 10号令)
                          安慰剂组发生的严重不良事件不需要快速报告。对于双盲临床试验,在上报前需要进行个例破盲。(来源10号令的问答文件)
                          注释:实际工作中,都是将阳性对照组的SAR发给其MAH的,但是有些项目可能会签署PVA或数据交换协议,这种时候要以签署的文件为准。对于安慰剂组发生的事件我国是不要求上报的,但是在欧盟,如果认为事件与安慰剂有关(如与辅料相关的事件)则需要上报。欧盟的要求更加严谨。话说如果有看过欧盟PV相关指南的肯定会感叹欧盟在细枝末节上也有明文规定,虽然我们现在还没有,但是我想等我们的PV发展成熟了也会在意更多的细节。众君共勉。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13楼2022-02-17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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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性:申请人和研究者在不良事件与药物因果关系判断中不能达成一致时,其中任一方判断不能排除与试验药物相关的,也应该进行快速报告。(第10号令)
                            注释:当一份非预期的严重报告中,只要研究者或申办方有一方认为不能排除相关性的,则这份报告就可以算作SUSAR,需要快速报告。比如:一份严重的非预期报告,研究者认为与试验药物无关,但是申办方认为无法判断相关性,这时这份报告就是一份SUSAR报告,需要按照要求快速报告。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14楼2022-02-18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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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潜在的严重安全性风险:
                              除了SUSAR之外,对于其他潜在的严重安全性风险信息,申请人也应尽快向国家药品审评机构报告。(来源10号令及其问答文件)
                              注释:一般来说这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对于已知的、严重的不良反应,其发生率增加,判断具有临床重要性;对暴露人群有明显的危害,如在治疗危及生命疾病时药品无效;在新近完成的动物试验中的重大安全性发现(如致癌性)等。概括来说就是一些可能会显著影响药品获益风险平衡的或药品研发进程的发现。
                              一旦有这类发现,应立即提交,提交的文件必须是中文,且文件需要包含风险信息的详细说明及相关资料、试验药物的注册申请详情、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通过申请人之窗(药监的网站)进行递交。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15楼2022-02-18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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