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1年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做好第二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的公告》,公告要求2022年6月1日起生产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应当具有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支持和鼓励其他医疗器械实施唯一标识。实施唯一标识的医疗器械注册人于2022年6月1日起,严格按照《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等相关要求开展产品赋码、数据上传和维护等工作。
同时要求:经营企业要做好带码入库、出库,实现产品在流通环节可追溯。
2021年2月9日李总理签署第739号国务院令,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新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根据医疗器械产品类别,分步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制度,实现医疗器械可追溯。
为了帮助企业解决UDI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山东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定于2022年6月30日在青岛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医疗器械唯一标识(UDI)合规与实操培训班,培训内容将围绕UDI设计,从宏观政策到具体标准,从基本概念到应用实施,针对UDI编码、UDI标签设计。上报数据库、UDI扩展应用、产品溯源防伪等全方位手把手教学实施UDI。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1年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做好第二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的公告》,公告要求2022年6月1日起生产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应当具有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支持和鼓励其他医疗器械实施唯一标识。实施唯一标识的医疗器械注册人于2022年6月1日起,严格按照《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等相关要求开展产品赋码、数据上传和维护等工作。
同时要求:经营企业要做好带码入库、出库,实现产品在流通环节可追溯。
2021年2月9日李总理签署第739号国务院令,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新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根据医疗器械产品类别,分步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制度,实现医疗器械可追溯。
为了帮助企业解决UDI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山东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定于2022年6月30日在青岛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医疗器械唯一标识(UDI)合规与实操培训班,培训内容将围绕UDI设计,从宏观政策到具体标准,从基本概念到应用实施,针对UDI编码、UDI标签设计。上报数据库、UDI扩展应用、产品溯源防伪等全方位手把手教学实施UDI。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