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6日,终于收到东阳劳动仲裁委的文书了,自从去年11月19日立案过去了近4个月时间,跑了几次,打12345投诉后,好不容易有了一纸裁定,却难平心中之不平,也不知道要不要再上法院诉讼。不公之一,为什么花园集团这么大的公司,可以先口头通知说年薪25万让你先去,入职后签芳动合同,只让我先填上聘用期和岗位,一个半月拿到的合同,却是其它什么都没有补上的合同。直到下个月15日发工资才知道只按月薪一万发。签定类似空白的劳动合同,花园公司一点责任设有,仲裁委就按实际发的月工资一万判了。这种故意不与劳动者鉴主要条款的行为,难道不用任何代价吗?这样劳动合同就是一个坑一个套,难道不也是败坏花园自已声誉吗?想想也是,这样不写明工资,可以一年少付多少中途离职员工工资,或者平时扣款再多也不敢离职啊?不公之二,仅仅一次8分钟迟到,就扣款3980元,难道不是违法克扣工资的恶劣行为,难道不用付出法律规定克扣行为的赔偿吗?不公之三,一件小小案子,东阳劳动仲裁人员以调解为由,迟迟不结案,法定45天竟拖了近4个月。直言判了上面关系好不好判。果然我庭上提交的花园在我离职后50万招聘同岗位职位的智联招聘广告,以前一份工作二十万年薪,平时发工资额是级别工资的证据提交质证后直接在判决书上省略。 经此一事,东阳当地大企业的霸道,地方政府的保护之实,深度体会,东阳吧上另有一老贴,花圆一是工上淘宝扣款500元,他的文章早点看到就好了,发此贴,只希望后来者警醒吧!个人与这样的企业维权,当地政府不支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