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鞍山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数字化生产线申报条件及材料
请按照《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数字化生产线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通知》(马经信技〔2017〕383号)要求,组织符合条件企业积极申报。1.已获省认定的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不再纳入此次申报范围。
2.未获得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数字化生产线认定的项目,原则上不推荐申报下一年度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
二、马鞍山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数字化生产线认定程序
1.各县区、开发园区经信部门组织辖区内企业积极申报,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现场审核,初审通过后正式行文将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市经信局。
2.市经信局组织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评审或必要的现场审核,提出认定名单,向社会公示后发文公布。
三、马鞍山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数字化生产线报送时间
请县区、开发园区经信部门于4月25日前将《2022年马鞍山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数字化生产线申报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及正式推荐文件(一式一份)报送市经信局科技与装备科,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