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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吧友,若因自身原因,不想再在本吧停留。我们、不会勉强
对于、您在本吧曾经的姓名、水墨画等全部内容,我们都将收回。
我们会寻找新的成员加入,补充空缺。
对您的原资料,我们将保留原房屋链接,但撤精。您的资料,我们将放在陵墓处。
请您慎重考虑。
我不希望有人申请,只希望这个帖子,沉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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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格式:
{ID}
{原姓名}
{原职位}
{房屋链接}
{死亡原因}
{遗愿}
{原水墨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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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遵守以下规定:
①这里是申请死亡处,禁水
②申请者请按格式申请
③我们将给您三天时间,请考虑。
④三天内,您若反悔,请名贴几楼。
⑤三天后,若您坚持死亡,楼将不予解封。
⑥即使您走了,本吧,依然欢迎您,您可以在水楼畅言,但请注意谈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