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铜陵市
①铜陵市对首次认定和连续认定的高企给予20万元资金补助,间断认定的高企给予10万元资金补助。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可对辖区内认定的高企,给予补助补助。
②加强高企知识产权保护。鼓励高企对核心技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高企有效期内授权的发明专利,在原有政策基础上,每件再给予5000元补助。
③支持高企购买科技保险。对高企购买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产品责任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职业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专利保险、小额代款保证保险、项目投资损失保险共12种保险,按实际支出保费的30%给予补助。
④引导高企加大研发投入。积极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高企,依据其上年度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增加额的一定比例,每年给予最高20万元资金补贴。
⑤试点高企人才个税补助。高企聘任的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在8万(含) 以上的各类人才,按其工资薪金所得5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
⑥引导高企加强技术攻关。支持高企开展关键核心共性技术攻关,市级科技计划高新领域原则上只支持高企和高企培育库内企业申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工业转型资金和创新创业资金优先支持高企。优先推荐高企申报省级各类科技计划、制造强省建设、省“三重一创”若干政策。⑦完善科技金融融合服务。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中小微企业标准的高企,可直接进入“科技贷”企业库。入库企业信用状况良好,具有按期偿付代款本息能力的可申请办理免但保、免抵压、“科技贷”业务。单户企业“科技贷”代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代款期限不超过3年,代款利率不高于实际投放时代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
⑧加强高企对外交流学习。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并举,适时邀请从事科技管理、经济研究、企业管理的各类专家来我市开展讲座,丰富和拓展本市企业的视野和眼界。同时,组织高企和高企培育库内企业的有关人员,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成效显著的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取长补短,推动高企逐步成长为瞪羚企业乃至独角兽企业,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10、芜湖市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打造具有芜湖特色的创新型企业集群。在省补助的基础上,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补助。 对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在高企认定补助基础上,再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入库企业、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企业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基础上,按市税务部门认定的企业上一年度研发费用的 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 20 万元。对列入市"瞪羚"培育企业,按市税务部门认定的企业上一年度研发费用的 2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 5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