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需科目主要通过网络远程课堂、移动端微课件、专项知识考试等途径获取,由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网络学习平台。
专业科目的学习则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明确学习内容、途径,以及学时数量、登记标准后,上报备案。
再由各地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下发文件。一般通过专项知识考试、培训班、研修班的学习、学术会议、讲座等专业学术活动、继续教育实践活动等途径开展。
专业科目的学习则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明确学习内容、途径,以及学时数量、登记标准后,上报备案。
再由各地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下发文件。一般通过专项知识考试、培训班、研修班的学习、学术会议、讲座等专业学术活动、继续教育实践活动等途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