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地方不对会删掉的
我叫于曼丽,准确的说其实我叫余曼丽。
我娘是张家钱庄的少爷,叫张俊杰。我爹叫余占鳌,是个土匪司令。我曾有过一段快乐的童年,那是我这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很小的时候,我娘抱着我教我读书,认字,会拉着我的手教我写字,我娘的手很软,我爹经常会拉着我娘的手笑“你说说你,浑身上下那么瘦,这双手却那么肉。”我娘只是瞪他一眼,然后把手抽出来把我搂在怀里,我记得娘的怀里好暖,有一股好闻的皂荚的味道。我那时候记性好,脑子灵光,教什么东西一遍就会,爹娘特别高兴,说我是个读书的料子,等到了年龄,就把我送到学校去读书。
我爹看着凶,可是他最宠我,在我爹跟前,没有什么事是我撒个娇不能解决的。每次爹带着我出去玩的时候都会被我赖着买一堆东西,然后被娘狠狠骂一顿,爹也总是把我护在身后跟我娘争辩“我哄孩子高兴怎么了,花点钱老子乐意。再说了,我们宝儿还是孩子,你每天管那么严好不容易出去玩,让她松快松快怎么了。”这时娘一定会对爹吼“余占鳌,你就惯着她吧,宝儿迟早要被你宠坏”一到这,爹就会上前把娘抱住,好声好气的认错,但是下次依旧是这样。对了,我乳名叫宝儿,但是自从爹娘逝去,就再也没有人这么叫我了。
我记得有一次爹带我去庙会,路上有一个算命先生看相,周围围了好些人,爹看着好玩就抱着我凑到跟前去看热闹。好多人都说那个先生灵,我爹抱着我问那个先生“你看看我们家丫头以后如何?”那先生看了看我,跟我爹说的什么话我已经记不太清了,反正当时的我只惦记着手里的桃花糕,模糊的听见他说我以后能做个女校长,爹当时乐坏了跟娘念了好久这件事,娘也很高兴,他本来不信算命看相这些的,但是那句话不知怎么就让他信了。但我终究还是让他们失望了。
六岁那年,日本人打上了山,娘把我塞进了地窖,嘱咐我无论听到什么都不准出来,我吓的直哭,娘抱了抱我,伸手给我擦干了眼泪就转身离开了。那是娘最后一次抱我。
我在地窖里呆了四天,我就听着外面渐渐没了声音。最后饿的实在不行了,就偷偷跑了出来。然后我就知道了什么叫尸横遍野,整个山上除了我一个活物都不剩,我一个个的看过去,喜子叔,梁子叔,吴伯伯,栓子哥……爹,娘,我看着倒在地上的爹娘还抱着一丝侥幸,万一没死呢,万一还有气呢,我颤抖的伸出手去探他们的鼻息,没有万一,已经没气了。我在他们的尸首旁哭了好久,因为害怕日本人再回来,我哭着跑下了山。下山后我跑进了城,一进城走了没两步我就被人从背后迷晕了过去,再睁眼我就被卖进了一户人家当丫鬟
那户人家的大太太给我起名叫鸣夏,我就顶着这个名字在府里生活了8年。我十四岁的时候,大太太看见老爷对我动手动脚一怒之下就把我卖进了窑子。
到了窑子我就开始学歌舞弹唱这些讨好人的东西。十五岁,被挂上了牌子,窑子里的妈妈给我起了个花名——锦瑟。刚接客第二天,我就发起了高烧,我浑身上下都好疼好疼,我从来没有这么疼过,下身像被撕裂一样疼。我哭着喊娘,喊了半天,没有人应我,我才猛的想起来,我已经没有娘了。后来,接客接的多了也就习惯了。16岁时,我染上了性病,像个垃圾一样被丢了出来,流落街头,险些就没了性命。
可惜天不亡我,我遇上了一名好心的湘绣商人,这位商人也姓“yu”只是字不一样,于老板看到流落街头的我,不由得心生怜悯,便救了我。
于老板请了各地的名医为我医治花柳病,终于在半年后,我活过来了。我谢谢于老板,本想对他以身相许,但是他没有同意,还把我送去私塾读书,他收了我做义妹,我们以兄妹相称,跟了于老板姓“于”。
于是我从“余曼丽”变成“鸣夏”再到“锦瑟”最后又变回了“于曼丽”
好景不长,于老板在一次货物运输途中遭到土匪袭击,最终被三名土匪杀害,连尸体都没找到。也许是被仇恨蒙了心吧,我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我要杀了他们给于老板报仇,但是他们三个已经金盆洗手,这就有点难搞了。于是,我又做回了“锦瑟”,利用我的这张脸,勾的他们迷了心智,主动要娶我,在新婚之夜,我把他们大卸八块,以解心头之恨。因此我还多了个外号叫“黑寡妇。”
我回到于家,坐在房间里,理智逐渐回笼。我看着镜子里那张跟我娘六分相像的脸落下泪来。如果我爹娘看见我现在这个样子,怕是失望透顶了。我爹肯定要嚷着打断我的腿,我娘也一定会抄起戒尺往我身上招呼。
想了几天,想明白了,我就去了警察局自首,被判了死刑。谁知抗战爆发,军统接管了监狱,我被长官王天风中了,于是我便被他带走,成了他培养的一件“杀人的武器”。我因此死地生还,而与我同一监狱的死囚们则全部被处死。
再后来我爱上了一个人,他叫明台,是我的搭档。他是唯一把我当人看的人,他成了我生命里的一束光,他太干净了,我也明白,我们不是一路人,哪怕我再喜欢他我们都不可能在一起,我们不会有好结果的。所以当程锦云出现的时候,我就知道,我该退场了,老天把我所有的幸运都收回了。
“准备好了吗?”他问我
我叫于曼丽,准确的说其实我叫余曼丽。
我娘是张家钱庄的少爷,叫张俊杰。我爹叫余占鳌,是个土匪司令。我曾有过一段快乐的童年,那是我这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很小的时候,我娘抱着我教我读书,认字,会拉着我的手教我写字,我娘的手很软,我爹经常会拉着我娘的手笑“你说说你,浑身上下那么瘦,这双手却那么肉。”我娘只是瞪他一眼,然后把手抽出来把我搂在怀里,我记得娘的怀里好暖,有一股好闻的皂荚的味道。我那时候记性好,脑子灵光,教什么东西一遍就会,爹娘特别高兴,说我是个读书的料子,等到了年龄,就把我送到学校去读书。
我爹看着凶,可是他最宠我,在我爹跟前,没有什么事是我撒个娇不能解决的。每次爹带着我出去玩的时候都会被我赖着买一堆东西,然后被娘狠狠骂一顿,爹也总是把我护在身后跟我娘争辩“我哄孩子高兴怎么了,花点钱老子乐意。再说了,我们宝儿还是孩子,你每天管那么严好不容易出去玩,让她松快松快怎么了。”这时娘一定会对爹吼“余占鳌,你就惯着她吧,宝儿迟早要被你宠坏”一到这,爹就会上前把娘抱住,好声好气的认错,但是下次依旧是这样。对了,我乳名叫宝儿,但是自从爹娘逝去,就再也没有人这么叫我了。
我记得有一次爹带我去庙会,路上有一个算命先生看相,周围围了好些人,爹看着好玩就抱着我凑到跟前去看热闹。好多人都说那个先生灵,我爹抱着我问那个先生“你看看我们家丫头以后如何?”那先生看了看我,跟我爹说的什么话我已经记不太清了,反正当时的我只惦记着手里的桃花糕,模糊的听见他说我以后能做个女校长,爹当时乐坏了跟娘念了好久这件事,娘也很高兴,他本来不信算命看相这些的,但是那句话不知怎么就让他信了。但我终究还是让他们失望了。
六岁那年,日本人打上了山,娘把我塞进了地窖,嘱咐我无论听到什么都不准出来,我吓的直哭,娘抱了抱我,伸手给我擦干了眼泪就转身离开了。那是娘最后一次抱我。
我在地窖里呆了四天,我就听着外面渐渐没了声音。最后饿的实在不行了,就偷偷跑了出来。然后我就知道了什么叫尸横遍野,整个山上除了我一个活物都不剩,我一个个的看过去,喜子叔,梁子叔,吴伯伯,栓子哥……爹,娘,我看着倒在地上的爹娘还抱着一丝侥幸,万一没死呢,万一还有气呢,我颤抖的伸出手去探他们的鼻息,没有万一,已经没气了。我在他们的尸首旁哭了好久,因为害怕日本人再回来,我哭着跑下了山。下山后我跑进了城,一进城走了没两步我就被人从背后迷晕了过去,再睁眼我就被卖进了一户人家当丫鬟
那户人家的大太太给我起名叫鸣夏,我就顶着这个名字在府里生活了8年。我十四岁的时候,大太太看见老爷对我动手动脚一怒之下就把我卖进了窑子。
到了窑子我就开始学歌舞弹唱这些讨好人的东西。十五岁,被挂上了牌子,窑子里的妈妈给我起了个花名——锦瑟。刚接客第二天,我就发起了高烧,我浑身上下都好疼好疼,我从来没有这么疼过,下身像被撕裂一样疼。我哭着喊娘,喊了半天,没有人应我,我才猛的想起来,我已经没有娘了。后来,接客接的多了也就习惯了。16岁时,我染上了性病,像个垃圾一样被丢了出来,流落街头,险些就没了性命。
可惜天不亡我,我遇上了一名好心的湘绣商人,这位商人也姓“yu”只是字不一样,于老板看到流落街头的我,不由得心生怜悯,便救了我。
于老板请了各地的名医为我医治花柳病,终于在半年后,我活过来了。我谢谢于老板,本想对他以身相许,但是他没有同意,还把我送去私塾读书,他收了我做义妹,我们以兄妹相称,跟了于老板姓“于”。
于是我从“余曼丽”变成“鸣夏”再到“锦瑟”最后又变回了“于曼丽”
好景不长,于老板在一次货物运输途中遭到土匪袭击,最终被三名土匪杀害,连尸体都没找到。也许是被仇恨蒙了心吧,我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我要杀了他们给于老板报仇,但是他们三个已经金盆洗手,这就有点难搞了。于是,我又做回了“锦瑟”,利用我的这张脸,勾的他们迷了心智,主动要娶我,在新婚之夜,我把他们大卸八块,以解心头之恨。因此我还多了个外号叫“黑寡妇。”
我回到于家,坐在房间里,理智逐渐回笼。我看着镜子里那张跟我娘六分相像的脸落下泪来。如果我爹娘看见我现在这个样子,怕是失望透顶了。我爹肯定要嚷着打断我的腿,我娘也一定会抄起戒尺往我身上招呼。
想了几天,想明白了,我就去了警察局自首,被判了死刑。谁知抗战爆发,军统接管了监狱,我被长官王天风中了,于是我便被他带走,成了他培养的一件“杀人的武器”。我因此死地生还,而与我同一监狱的死囚们则全部被处死。
再后来我爱上了一个人,他叫明台,是我的搭档。他是唯一把我当人看的人,他成了我生命里的一束光,他太干净了,我也明白,我们不是一路人,哪怕我再喜欢他我们都不可能在一起,我们不会有好结果的。所以当程锦云出现的时候,我就知道,我该退场了,老天把我所有的幸运都收回了。
“准备好了吗?”他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