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阜阳工业精品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企业(含辖区内央企、省企)具有阜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且持续经营时间不少于3年(以每年申报通知下发时间计算);
(二)企业建有企业技术中心或工业设计中心等研发设计创新平台。
(三)企业综合管理体系健全。企业已通过所需各类质量管理体系或产品认证,近3年无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保等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
(四)产品重点围绕新一代电子信息、智能装备、节能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节能环保、新材料、生物医药和设备、工程机械和农机装备、装备式结构和新能源设备等行业发展领域。
(五)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或产品拥有驰名商标,国家、省级品牌荣誉,市场占有率和用户美誉度较高等。
(六)获得"安徽省新产品"的产品作为"阜阳工业精品"优先遴选产品。
已被遵选为"安徽工业精品"、"阜阳工业精品"的产品以及技术、功能无重大突破的同类产品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