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
请该家庭申请人或家庭主申请人于起,在婚姻登记机关对外服务时间内携带打印的该申请人申请表、身份证件与材料到各区婚姻登记处进行人工核验。《各区婚姻登记处地址》
所有人工核验前,当事人都需先进行网上预约,根据预约时间到现场核验。预约方式为网页版预约(北京市婚姻登记预约服务
http://mzjgfpt.caservice.cn/jhyy/marryout/marry/index_yy.html-->小客车核验预约)和微信公众号预约(微信公众号搜索“北京婚姻登记”-->预约-->小客车核验预约)。
注:若一个家庭中有多个家庭成员需核验的,家庭成员中其中一人可代家人预约。
1.需准备材料:
申报为已婚的:请携带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与申报婚姻状况一致的结婚证原件或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
申报为离异的:请携带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与申报信息一致的离婚证或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离婚登记档案复印件或人民法院生效离婚判决书(一审判决书同时提供生效证明)或者调解书。
申报为丧偶的:请携带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或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及与申报信息一致的丧偶证明材料。丧偶证明可为以下几种,提交任意一种即可:
(1)婚姻状况写为“丧偶”的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能够证明配偶死亡的户籍证明;
(2)宣告配偶死亡的生效法律文书或居民死亡医学证明;
(3)火化证明。
2.婚姻登记档案的查询方式:
到原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区婚姻登记中心或区档案馆查询;在原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办理业务的应到北京市档案馆查询。
3.婚姻登记证件遗失且无法查询到婚姻登记档案的,若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可按规定补领婚姻登记证件后提交核查,详细请参照《北京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七章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