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6年3月入职一家公司,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当时工资5000一直干到2021年6月30日,离职,离职原因我个人因为领导给我穿小鞋和没有社保。我自己主动找领导说的离职。但是走的时候我没有写被迫离职通知书。现在面临仲裁,单位那边说我自愿离职的,我这边说我是被迫离职,但是我没书面的东西通知公司,当时提离职的时候。原单位工作5年3个月。工资从5000涨到7260,原单位现在愿意补偿我经济补偿金5万,但是社保这块只愿意补养老保险折现给我个人5年3个月的社保就给2万块。一共7万。目前这是劳动局的调解结果,如果不同意就重新开庭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