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赴突尼斯停留少于三个月(含)的短期工作签证
(普通、商务、公务)所需材料
1填写2份签证申请表。需打字或用大写字母填写正反面的内容;字迹清晰,工整,申请人签名。(表格中职位一项需写清楚)
2.提供两张近期两寸彩色证件照片(无底色要求,直接贴在表格上,不要到使馆递交材料时再粘贴!!!);
3.提供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的护照原件及复印件2份(注意不要印黑!)
4.中国单位出具的派遣函/工作证明;如需多次入境请单独附函进行说明理由。必须为原件。
5,突尼斯方开具的邀请信,标明出国具体目的。(联系电话必须清晰可见!
6.突尼斯酒店预订单或者住宿证明;
7.往返飞机票预订单;
8.自愿撤签不退还。请提前备好零钱和透明文件袋。
9.无需面签。如他人代送,需要写委托书。专业签证代理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0.使馆不接受邮寄材料。
注:所有材料均需提交英语或法语版:
请将所有材料再额外复印一份!(由请表除外)。
如多人办理,派遣函、邀请函、酒店预订、机票预订请合并开具一份,切勿一人一份分别开具。护照首页也请两人合印在一张A4纸上。一定要减少总页数,否则影响出签速度!!!
注:-签证由请办理周期约为一周,不排除时间更久的可能。请申请者提前安排
好出行时间。办好后使馆电话通知,中间不接受电话咨询。 -办理突尼斯签证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中午11点至下午1点。
- 请于中午 11 点在使馆签证处门口排队,来晚者需要长时间等待。
突尼斯共和国驻中国大使馆签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