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波(原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庭长),在审理再审案件的时候,多次懂法知法却故意枉法,制造了一系列冤假错案,在审理许昌市魏都区杨书繁与塔湾4组的合同纠纷案的时候,擅自改变双方的诉讼请求,枉法裁判,造成杨书繁几百万的投资化为乌有,倾家荡产、妻离子散。
在审理信阳刘保刚与信阳建行湖东大道支行因为购买基金纠纷案中,采用已经被一审二审证明是虚假的证据,从而制造了又一起冤案,造成刘保刚损失二百多万元,像此类的冤假错案还有很多。
在这里,我们被王波制造冤假错案的被害人,共同呼吁王波早日投案自首,接受法律的裁判!
许昌市魏都区杨书繁与塔湾4组合同纠纷案被害人

在审理信阳刘保刚与信阳建行湖东大道支行因为购买基金纠纷案中,采用已经被一审二审证明是虚假的证据,从而制造了又一起冤案,造成刘保刚损失二百多万元,像此类的冤假错案还有很多。
在这里,我们被王波制造冤假错案的被害人,共同呼吁王波早日投案自首,接受法律的裁判!
许昌市魏都区杨书繁与塔湾4组合同纠纷案被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