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其中一部分于年底到期,但也有很多政策在2023年仍旧继续执行!究竟哪些可以继续执行呢?一起来看看吧~
01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一、小微企业“六税两费”优惠
二、减免企业所得税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02
金融机构部分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03
企业间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04
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优惠时间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05
支持新冠肺炎疫情有关个税优惠
06
全年一次性奖金优惠
单独申报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07
免于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优惠
08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优惠
09
外籍个人优惠
10
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税优惠政策
11
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税收优惠
12
经营公租房租金收入税收优惠
1、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
2、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
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13
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
对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14
高校学生公寓税收优惠
15
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优惠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以下称第三方防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6
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
2021年1月1日—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7
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个人优惠
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个人优惠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18广宣费支出税前扣除
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9
中央负责人任期激励优惠
20
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21
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
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对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22
供热企业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供暖期结束。
23
国家商品储备优惠
部分国家商品储备优惠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24
宣传文化免征增值税
一、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二、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25
“十四五”相关税收优惠
一、“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
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对公众开放的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天文馆(站、台)、气象台(站)、地震台(站),以及高校和科研机构所属对外开放的科普基地,进口以下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1、为从境外购买自用科普影视作品播映权而进口的拷贝、工作带、硬盘,以及以其他形式进口自用的承载科普影视作品的拷贝、工作带、硬盘;
2、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自用科普仪器设备、科普展品、科普专用软件等科普用品。
二、“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相关
1、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对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2、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对出版物进口单位为科研院所、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图书、资料等,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三、“十四五”种子种源进口免征增值税
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对符合《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的进口种子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三门峡税收优惠:以票额100万为例 增值税:政策支持比例在30%,大概3万左右;企业所得税:政策支持比例在27%左右;附加税.教育附加税 印花税 根据行业不同,政策支持力度也会有所不同,获得税收优惠力度基本上都在70%以上。七七八八加起来本来需要交13万,加上返还就是4万多实际上只用交8万左右。税费优惠给您。税务优惠是当地政府为了吸引企业来当地发展而给与企业的一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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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一、小微企业“六税两费”优惠
二、减免企业所得税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02
金融机构部分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03
企业间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04
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优惠时间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05
支持新冠肺炎疫情有关个税优惠
06
全年一次性奖金优惠
单独申报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07
免于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优惠
08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优惠
09
外籍个人优惠
10
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税优惠政策
11
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税收优惠
12
经营公租房租金收入税收优惠
1、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
2、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
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13
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
对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14
高校学生公寓税收优惠
15
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优惠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以下称第三方防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6
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
2021年1月1日—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7
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个人优惠
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个人优惠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18广宣费支出税前扣除
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9
中央负责人任期激励优惠
20
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21
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
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对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22
供热企业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供暖期结束。
23
国家商品储备优惠
部分国家商品储备优惠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24
宣传文化免征增值税
一、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二、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25
“十四五”相关税收优惠
一、“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
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对公众开放的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天文馆(站、台)、气象台(站)、地震台(站),以及高校和科研机构所属对外开放的科普基地,进口以下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1、为从境外购买自用科普影视作品播映权而进口的拷贝、工作带、硬盘,以及以其他形式进口自用的承载科普影视作品的拷贝、工作带、硬盘;
2、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自用科普仪器设备、科普展品、科普专用软件等科普用品。
二、“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相关
1、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对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2、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对出版物进口单位为科研院所、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图书、资料等,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三、“十四五”种子种源进口免征增值税
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对符合《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的进口种子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三门峡税收优惠:以票额100万为例 增值税:政策支持比例在30%,大概3万左右;企业所得税:政策支持比例在27%左右;附加税.教育附加税 印花税 根据行业不同,政策支持力度也会有所不同,获得税收优惠力度基本上都在70%以上。七七八八加起来本来需要交13万,加上返还就是4万多实际上只用交8万左右。税费优惠给您。税务优惠是当地政府为了吸引企业来当地发展而给与企业的一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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