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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互联网哲学的伦理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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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看网际的交互主体性。在网络空间中,交互主体性的实质是对多个网际主体而言的有效性和共同存在,如果多个网际主体采取匿名的方式共在,结果必然是共同有效性的弱化,这就使得网际主体间的所谓共同意义不再可能是一种实质性的观念、信仰或理论,而是一种"重叠共识"(overlapping consensus)。有效性的弱化无疑会挑战公共理性(也包括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一方面所有的主体可以作为平等的商谈者进行对话,另一方面能否形成为不同的价值标准所接受和核准的重叠共识则是没有保障的。因此,网际的交互主体性是一种弱交互主体性:主体所面对的是他人的符号,也以符号与他人照面。在电子帷幕之下,非政治和经济层面的网际互动的目的更多的是放逐或放纵自我,而非交往和理解他人,政治和经济层面的网际互动也在一定程度上变成了展示多样性的游戏。网际的弱交互主体性的实质就是网际主体在形式上的绝对独立性,由此"相互承认,各持己见"成为网际主体之间的交往原则。在此基础上的重叠共识也不一定是意义的共享,而可能只是暂时妥协之类的权宜之计,是偶然和情境的产物,其有效性往往具有经验案例价值而非判准。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35楼2023-02-03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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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对网际共在和网际交互主体性分析的基础上,我们不难得出的结论是网络共同体是独立主体的松散共同体。下面我们就来分析网络共同体──网络社群的本质特性。
    其一,乐群(community)与索居(alienation)相伴,网络社区是"乐群索居"之乡。
    一方面,网络中有很多网络社区的故事和神话,人们在网络空间中体现出乐群倾向。最著名的是全球电子链接(WELL),它最初是洛杉机的一家杂志为联络用户而开辟的BBS,后来发展为颇具规模的网络社区。在线社区最知名的倡导者莱恩格尔德(Howard Rheingold)为了写《虚拟社区》一书,还亲身体验了WELL中的网络生活。在WELL中,有许多关于各种主题的讨论组,一般有三四十个人到一百人,他们组成了兴趣相投甚至感情融洽的群体。WELL主要运作方式是每个人将网名和真名都公布出来,然后在网上通过文字进行沟通,他们不必见面就可以相识相知。WELL上的一个著名案例是"Phlicate 神话":一个网名叫Phlicate的人在网上发布了一条消息说他7岁的儿子罹患败血病,整个社区立即作出了回应,人们向他们表达爱心和安慰,更有WELL中的医学专家也行动了起来……最后小孩得救了。这使WELL中的成员产生了一种群体归属感和道德责任感:人们不是在同计算机通信,而是利用计算机与他人沟通。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36楼2023-02-03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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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方面,很多人进入网络空间是为了逃避现实空间,人们在网络空间中表现出索居倾向。这种倾向的一种明显的表现是激进的乌托邦式的逃逸:一些人希望脱离现实空间、摆脱肉体的束缚。1991年4月在伦敦当代艺术学院举办的题为《文化、技术和创造力》的会议上,Kevin Robins指出网络文化是逃避现实世界的一种方式:"人们一直像沉重的履带牵引机一样生活,现在新的技术将把人们变成轻盈的蝴蝶。自由就是脱离现实空间……通过人与计算机系统的互动进入一个独立的微世界。"一些网络文化的倡导者鄙视"不完美的人类身体",主张"摆脱肉体",疏离"不完美的世界",甚至喊出了"出场的人"("A being out of its place")之类的口号。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41楼2023-02-03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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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思考的是,网络社区向人们揭示的事实是:索居意识是与乐群相伴随的。其原因有二。一是选择网络社区本身就是对身体、种族、性别等现实的逃逸。莱恩格尔德(Howard Rheingold) 在倡导网络社区时曾说:"人们在网络社区中可以像在现实生活中一样行事,并可以摆脱身体的束缚。虽然你无法去吻他人,他人亦无法揍你的鼻子,但很多事情仍可以发生。"很多人之所以选择虚拟的交往是因为这种方式很安全,能够使他们更好地离群索居。另外,与真实社区的恒久性和历史性不同,虚拟社区都是暂时性的架构,每个人对他人没有必然之义务。二是网络社区中的群体是自我选择的排他(exclusive)群体。首先是阶层之间的疏远。1994年的《新闻周刊》(Newsweek)在报导网上学校时指出,在家上学最吸引中产阶级之处在于它无异于一种安全的天堂。报导中提到西雅图的一家虚拟学校,许多家庭愿意交4500美元的学费,以便使孩子免于遭受公立学校的暴力、变得平庸和受到严苛的科层制度的压制。其次是阶层内的意义共享。Stephen Graham将虚拟社区称为"当代市郊生活的压抑现实的电子注脚"。他指出,在网上,中产阶级──网络的主要使用者,坐在他们安全的家里与和他们相似的人打着交道。再次是亚文化群体的群体认同。游戏爱好者、各种类型的发烧友、不为社会广泛认同的差异行为者(同性恋、朋克、黑客以及各种负面性的瘾君子)等十分热衷于通过专门的网络社区结识同道。亚文化群体的排他性在网络小群体中会得到进一步的加强,特别是差异行为者更是通过小团体认同而进一步疏离现实社会。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43楼2023-02-03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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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开题而开题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60楼2023-02-03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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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主张多样性的同时,人们似乎不愿放弃民主这个带来无限希望的语汇,折衷的办法是回到民主的本意:以人民(demos)的权力(kratos)来管理社会。这样,民主就与多样性成了同意词:社会架构应该具有足够的弹性,以使各异的主体相互承认,平权地共在。在网络中,这种理念的最为集中的体现是所谓言论自由观念的延伸:人们可以在网络上自由地发布信息和自主地选择信息。这就导致了言论自由的意识形态化。
            网络社区的特性与其说由网络技术决定的,毋宁说是网络技术所暗示的,而网络技术之所以能够起到这种暗示的作用,又在于人们在不停地反思生活,在不断赋予新技术以某种意义。这是一个诠释的循环:新技术是人们反思的工具,我们总是在根据需要而受到启示,将新技术构造成某种隐喻,反过来,这种隐喻又影响到了技术的发展。因此,要理解网络空间,就要不断进入到人们正在反思的问题之中。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62楼2023-02-03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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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游牧部落式的虚拟生活
              通过上述有关网络空间本质的讨论,我们看到虚拟生活存在着一个根本性的悖论:一方面,虚拟生活带给沉浸于其中的人的首要感觉是"挣脱了真实生活的束缚",而同时,人们通过虚拟生活使自我得到充分的显现或从更多的层面体验自我之类的意向又是一种强烈的欲望,是对控制的诉求。换言之,如果说虚拟生活具有微观生活层面上的"解放"性,这种"解放"性的实质是对现代社会中受到压制的个人欲望的释放。因此,虚拟生活较日常生活更凸显主体的独立性,从某种角度来讲,虚拟生活是一种独自的自我生活,其根源来自自我的欲望:对世界和他者的控制(至少是规避风险)。在这种生活心态下,进入虚拟生活状态的主体对于群体的态度必然是"若即若离",由此导致了所谓游牧部落式的虚拟生活。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63楼2023-02-03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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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真实生活中,欲望是要受到总体性的压制的,自我因此必须接受一种规范化的认同。对此,德勒兹在《千座高原》中指出,这种总体宰制性是由西方传统中的"树状思维模式"造成的。德勒兹与加塔利认为,在"树状思维模式"下,心灵依据系统原则和层级原则(知识的分枝)来组织关于现实的知识,由此建立起一种以自明的、自我同一的和再现性的主体为基础的庞大的、中心化的、统一的、层级化的观念树,其上繁茂的树叶则被冠之以形式、本质、规律、真理、正义、权利、我思等名目。而我们可以看到,这种总体性的压制并不能完全使个体的欲望同质化,因此始终存在着一种与这种中心化和层级结构的"树"相对立的去中心化和非层级结构的"块茎"。这种"块茎"所用以隐喻的是人的欲望的随意性、无约束性。如果说"树状思维模式"所支持的是宰制性的"国家思维",那么"块茎"思维模式则暗示着任欲望自由流动的"游牧思维"(nomadic thought)。鉴于后者始终潜存于个体的欲望之中,一旦条件允许就会引发对游牧部落式的生活的冲动式的向往。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64楼2023-02-03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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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游牧部落"的向往是一种对微观的欲望乌托邦的向往,即与契约性的政治-经济体制的临时编组保持一定的距离。它的实现方式大致有两种,一是在契约性的编组之外寻找某种角色化的通过情感联系在一起的部落,二是完全逃逸一切社会连接而"自娱自乐"。也许有人会指出,在此诠释框架下,政治-经济体制不会容忍"游牧部落"的出现,而实际上,恰好是前者导致了后者的出现。其实现机制就是现代大众消费文化。现代政治-经济体制为了使所有的人都加入其中,就发明了大众消费文化,即以文化传播的形式创造需求。"霍尔模式"表明,这种需求并不是简单地被"传递",还需要被受众生产出来:首先产生于制码者对日常生活原材料的编码,其次产生于观众与其他话语关系之中。于是,大众消费文化的传播依照不同群体的旨趣"对症下药",结果导致了各种局域化的区隔或我们后文要论及的区位化,各种旨趣性而非功能性的非正式小群体成为当代社会的一种普遍现象,同时也产生了一些自闭的反体制的个人。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65楼2023-02-03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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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拟生活是游牧部落化的新发展。网络空间和虚拟实在的出现,使微观欲望乌托邦的想象再一次受到了强烈的刺激。正因为如此,巴洛在"赛博空间独立宣言"中宣称,网络是一个独立的世界,而不是传统社会功能的延伸:"工业世界的政府,你们这些由血肉和钢铁组成的巨人实在让人讨厌,我来自赛博空间,崭新的精神家园。我代表未来,要求属于过去的你们不要打扰我们……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68楼2023-02-03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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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牧思维"所追求的游牧部落式的生活本身并不是完全自主性的,其关键理念是相信存在着一种能够使自我自由地挥洒情感的微观的组织形式,显然这种组织形式虽始于理性的自主认同,但结果可能会通过"移情"使自我消失在集体性的主体之中。实际上,在看似非部落化的"自娱自乐"中,"移情"会使自我消失在自恋式的多角色想象之中,而这种想象所追求的是为某一微观共同体认可的价值,其实质还是集体性的想象。简言之,虚拟生活要求人们在一定程度上适应通常所说的"精神分裂"游戏。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69楼2023-02-03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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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拟生活是一种角色扮演式的生活。随着"入戏"程度的加深,会导致三种效应。其一为迪斯尼乐园效应(Disneyland effect),即使非自然的人工经验看起来与真的一样。例如,在MUDs游戏中,游戏者利用程序建立了许多虚拟物体和人物并在感觉上将其看作真实实在。其二为人造鳄鱼效应(artificial crocodile effect),即使假的东西看起来比真的还要吸引人。例如,很多人认为虚拟生活比真实生活更值得投入、是生活中更有价值的部分。其三为超真实效应,即人们可以超越真实生活的制约,体验他者的肉体和精神的感受。例如,在MUDs或虚拟实在中体验异性的感觉甚至动物或某物的感觉。正是这些效应使虚拟生活仍然可能发展出各种暂时性的情感性交融,并使得虚拟生活的式样在短时间和微观层面得到情感性的复制和拓展,因而,虚拟生活不会仅是"孤独的狂欢",而潜藏着人们对群体生活的固有的依恋。更耐人寻味的是,这种依恋有时是对未来的乡愁,如对虚拟实在的迷恋。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70楼2023-02-03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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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参考,
                          互联网,不管你说多少,在社会中都是第二性的存在,附属性的存在(不说AI,这东东有点悬),
                          社会的主体是人,是人的目的决定社会之运转,互联网仅仅是人为了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而已(当然这个工具实在是太棒了)。
                          lwb999 2023.02.05


                          IP属地:江苏71楼2023-02-05 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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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什么学校毕业的


                            IP属地:山西72楼2023-02-07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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