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参加需求评审时,你的评审准则是什么? 完整性:每一项需求都必须将所有要实现的功能描述清楚,以使开发人员获得设计和实现这些功能所需的所有必要信息。 正确性:每一项需求都必须准确的陈述其要开发的功能。 一致性:指与其它软件需求或高层需求不相矛盾 可行性:每一项需求都必须是已系统和环境的权能和限制范围可以实施的。 无二义性:对所有需求说明的读者都只能有一个明确统一的解释,由于自然语言极易导致二义性,所以尽量把每项需求简明的用户性的语言表达出来。 健壮性:需求的说明中是否对可能出现的异常进行了分析,并且对这些异常进行了容错处理。 必要性:可理解为每项需求都是用来授权你编写文档的“根源”,要使每项需求都能回溯至某项客户的输入。 可测试性:每项需求都能通过设计测试用例或其它的验证方法来进行测试。 可修改性:每项需求只应在 SRS 中出现一次。这样更改时容易保持一致性。另外,使用目录列表、索引和相互参照列表方法使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更容易修改。 可跟踪性:应能在每项软件需求与它的根源和设计元素、源代码、测试用例之间建立起链接链,这种可跟踪性要求每项需求以一种结构化的,粒度好(f i n e - g r a i n e d )的方式编写并单独标明,而不是大段大段的叙述。 分配优先级:应当对所有的需求分配优先级。如果把所有的需求都看作同样的重要,那么项目管理者在开发或节省预算或调度中就丧失控制自由度以上特点也是需求评审的要点,评审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指定需求评审检查表来帮助评审。可以根据以上特点对需求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