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这个公司已经五年多了,这五年来可能一共休息了五六天吧,还是自己请假的。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现在是天天12小时全年午休,月工资到手7000左右,底薪是我们这个市工资最低标准2400左右。
前段时间不是特殊情况吗,我们部门一共有三个人,其他两个人都“羊”了,我连续上了四天24小时,最后到手8000。
楼上所述,请问这样公司合法吗?如果我要申请仲裁,劳动局能支持我吗?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现在是天天12小时全年午休,月工资到手7000左右,底薪是我们这个市工资最低标准2400左右。
前段时间不是特殊情况吗,我们部门一共有三个人,其他两个人都“羊”了,我连续上了四天24小时,最后到手8000。
楼上所述,请问这样公司合法吗?如果我要申请仲裁,劳动局能支持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