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按照自然资函〔2020〕71号、自然资办发〔2020〕42号、自然资函〔2020〕861号、自然资办函〔2021〕458号、办函保字〔2022〕99号等整合优化规则,以及预案成果数据,全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如下。
(一)四川三台水禽及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转型为四川三台鲁班湖省级湿地公园,面积调整为491.06公顷,涉及凯江、团结水库,以水面为主,功能分区划为一般控制区。该区域与已公布的“三区三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一致。
(二)四川三台水禽及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与云台风景名胜区重叠部分,与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整合后名称为云台风景名胜区。面积3289.57公顷,涉及鲁班湖、郪江镇原云台风景名胜区范围。功能分区为一般控制区。
(三)四川省凤凰山森林公园不再纳入自然保护地管理。
按上述方案进行整合优化后,保护区面积3780.63hm2,均为一般控制区。
按照自然资函〔2020〕71号、自然资办发〔2020〕42号、自然资函〔2020〕861号、自然资办函〔2021〕458号、办函保字〔2022〕99号等整合优化规则,以及预案成果数据,全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如下。
(一)四川三台水禽及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转型为四川三台鲁班湖省级湿地公园,面积调整为491.06公顷,涉及凯江、团结水库,以水面为主,功能分区划为一般控制区。该区域与已公布的“三区三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一致。
(二)四川三台水禽及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与云台风景名胜区重叠部分,与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整合后名称为云台风景名胜区。面积3289.57公顷,涉及鲁班湖、郪江镇原云台风景名胜区范围。功能分区为一般控制区。
(三)四川省凤凰山森林公园不再纳入自然保护地管理。
按上述方案进行整合优化后,保护区面积3780.63hm2,均为一般控制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