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害的暴鲤龙吧 关注:29贴子:3,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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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吧有吧规,不得违反:
1.不得骂人,违看情节做适当的处罚。 
2.重复发一个贴子的人封多的贴子,最多封3天,论情节严重组处罚。 
3.本吧是文明吧,不要发不良贴子,否则至少封2天,最多封5天。 
4.如犯了本吧吧规,有原因者,请向吧主(我)说明,可以得到轻罚。
5.有私事的不能发贴,否则不论情节严重封3天。
6.不得发色情图片,否则就可以封多少天就风多少天。
7.被封的人在犯同样的错误,则双倍罚
注:被封人员会记录在此
                                      —————吧主 厉害的暴鲤龙


1楼2006-02-12 15:22回复
    61.147.177.* IP 因为骂人被封3小时


    2楼2006-03-26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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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从即日起,贴吧禁止出现恶意灌水以及欺骗性帖子的存在,发现后一律删除。 

      恶意灌水的定义:指一个IP或ID重复回复一个帖子,使得贴吧帖子数上升,这种帖子会影响贴吧分类的正常秩序,以及新用户对贴吧的体验。发现后一律删除。 

      欺骗性主题是指主题内容中出现回复后可见等在贴吧目前不可能实现的功能帖子,欺骗用户回复。这种帖子发现后一律删除。 

      吧主请看:作为吧主要积极引导吧友正常讨论,正常发言,发一些对自己贴吧有建设意义性的帖子。发现不良帖子须及时删除,以防止过后带来的不必要误会。希望各个吧主积极配合。 

      从即日起,如再有以上所说的两种类型帖子一律删除,严重的我们将按照违反贴吧协议规则处理。


      3楼2006-06-03 20:30
      回复
        注意:目前发现一些贴吧流传着以下几条吧规,这些规则给一些吧友带来了极大的不便,贴吧一向以来不会给吧友带来任何诸如在发帖格式上的约束。请凡有以下类似规则的贴吧立即撤消这种对吧友的约束。 
         
        1.按照每天贴吧的访问量 
        2.贴子点击率 
        3.回帖不少于10字 
        4.帖子的标题前要 +【】 
        5.匿名发贴不算 

        如不能按照以上要求发帖,将被删除。 
        ------------------------------------------------- 
        我们对此,现做出如下解释: 
         
        第一: 百度贴吧的排名计算公式,不是根据以上内容而定的. 具体的问题,请大家到贴吧分类吧询问. 
         

        第二: 吧主考核原则中第10条明文规定: 
        吧主未经贴吧管理组许可,不得擅自设置任何妨碍用户正常使用贴吧的规则(如:限制用户发帖格式等) 
         

        请各位吧主遵守以上规定,并明确更正大家一直以来所理解的错误排名算法. 
         
        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请各位吧主更改您吧内的规定. 
         
        贴吧管理组如接到用户举报,吧主因错误的计算方法强行限制用户发帖格式的情况出现.我们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再次感谢广大吧主及吧友们对百度贴吧的大力支持!


        4楼2006-06-03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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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各位吧友大家好! 为了维护百度贴吧的质量,给广大吧友创造一个良好的交流空间,贴吧管理组从即日起,将对恶意灌水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被视为恶意灌水现象: 

          1. 大量发表无实质内容或与所属讨论区话题不相关的帖子。 
          2. 在同一讨论区内,相同内容的文章多次出现。 
          3. 利用大幅文章快速回复帖子。 
          4. 其他百度公司认为不恰当的情况。 
           

          对于恶意灌水现象的处理方法: 

          1. 普通用户恶意灌水,第一次发现封锁ID一至十天不等.第二次违规将永久封锁ID 
          2. 吧主恶意灌水,第一次发现封锁ID两天,解封后仍然恶意灌水或偏袒他人将撤销权限,封锁ID. 
           
          备注: 除百度官方指定或组织活动贴吧外,本规定适用于各个贴吧. 


          同时提醒吧主: 对于恶意灌水现象,吧主应积极制止并引导吧友,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而不是主动参与或是默许. 望广大吧友及吧主积极认真遵守此规定. 
           
          我们相信,通过您,与我们的一同努力维护,一定可以创造更好的交流空间!


          5楼2006-06-03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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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提醒贴吧广大吧友,贴吧管理组除“du熊”和“系统管理员”有权向吧友索取密码外,其他ID一律不得向大家索取密码,如有其他ID向大家索取密码请大家立刻到贴吧投诉吧举报此现象。请大家相互转告,谢谢!


            6楼2006-06-03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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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遵守:http://post.baidu.com/f?kw=%CC%F9%B0%C9%B9%AB%B8%E6


              7楼2006-06-03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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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还活着么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9楼2015-08-27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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