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各民族存在的兄弟亡故收其寡妻为己妻 ( 包括兄收弟媳和弟收兄嫂) 、子收庶母 ( 父妾) 、孙收庶祖母 ( 祖父妾) 为妻的婚姻形式,被称作收继婚,英文为 levirate marriage。收继婚是为了继承亡人的社会地位、权利、义务与财产,维持由第一次婚姻所建立的亲缘纽带的一种婚姻形态。这种婚姻形态在中国北方民族中自古以来即普遍存在,北元的满都鲁汗 ( 1438—1478) 去世后,其兄之曾孙巴图蒙克 ( 1464—1517) 收继亡人的第二个妻子满都海 ( 1449? —1510?) 。巴图蒙克后继承汗位,乃著名的达延汗。从广义来看,这也是收继婚的例子。而达延汗之孙俺答汗 ( 1507—1582) 娶外孙女也儿克兔 ( 即三娘子,1550—1612) ,俺答汗去世之后,为了继承明朝给俺答汗的顺义王位与朝贡权,其长子、长孙连续收继三娘子,则属收继婚的极端例子。
科尔沁左翼中旗的首领索诺木收继祖父莽古斯妻之一的大妃 ( 满文称 amba mama) 问题,杜家骥教授已探明该史实,是清史上非常有意义的成果。笔者亦曾写过一篇论文。但当时我介绍杜教授的成果不太准确,于是我拟弄清杜教授和我的观点的差别,然后再次研究该收继婚的意义和政治影响。
科尔沁左翼中旗的首领索诺木收继祖父莽古斯妻之一的大妃 ( 满文称 amba mama) 问题,杜家骥教授已探明该史实,是清史上非常有意义的成果。笔者亦曾写过一篇论文。但当时我介绍杜教授的成果不太准确,于是我拟弄清杜教授和我的观点的差别,然后再次研究该收继婚的意义和政治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