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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权法律课堂|无接触交通事故,间接导致他人受伤,也要担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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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驶车辆过程中造成无接触交通事故,倒地受伤女子看病花费12万元,要求车辆驾驶人赔偿损失。那么无接触交通事故,该如何定责呢?

案件详情
张女士沿着道路右边正常地行驶着机动车,当时被告李先生驾驶车辆,突然从路口出来并且左拐,张女士为了避险只能采取紧急刹车,导致自己受伤倒地,入院看病花费了12万元,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损失。
张女士表示,被告李先生是驾驶汽,危险性更大。而且从路口突然出来并且左拐,对于骑电动车的自己而言,客观上就已经造成了危险的局面,自己只能紧急刹车,从而因此受伤倒地,被告对于事故的发生是存在过错的。张女士认为,造成了受伤的结果是与被告李先生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的,李先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自己进行赔偿。
被告方李先生表示,驾驶途中自己并没有超速,更没有其他违法行为。而张女士驾驶电动自行车时,未尽到必要的观察义务,没有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就要快速通过事发路口,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当时,自己在驾驶车辆准备左转时,发现了即将行驶过来的张女士就立马将车停下,没有越过路口,更没有和原告张女士发生碰撞,已经尽到了安全驾驶的义务。
如果张女士不紧急刹车正常行驶的话,完全是可以安全通过不会受伤。此外,张女士倒地后造成的受伤,是因为她违规骑行,没有佩戴头盔,因此不愿承担任何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原告张女士在道路上骑车摔倒在地,虽然与被告李先生驾驶车辆没有发生直接碰撞,但左转弯驶入道路影响到张女士的可能性很大。

本案属于交通事故争议,张女士在短距离内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因紧急刹车而摔倒受伤,与李先生左转弯驶入道路存在一定因果关系,被告李先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张女士在驾驶机动车时未尽到必要的观察义务,在未确定安全的情况下,快速通过事发路口,对事故的发生也有过错,由于张女士未佩戴头盔,加重了损害后果。
综合双方的过错程度,判决被告李先生对原告张女士的损失承担60%的赔偿责任。

1什么是无接触交通事故?
顾名思义,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当事双方没有发生物理碰撞的一种交通事故形态。
举例:在路上,前方车辆在没有打任何转向灯的情况下忽然变道或加塞,后方车辆为了避免与前方车辆碰撞,猛踩刹车或打方向造成后方车辆事故,前方车辆也要负事故责任。这就是无接触事故中比较常见的一种。
2“非接触交通事故”如何来划分责任?
对于无接触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主要取决于驾驶人有没有过错行为,过错行为是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过错行为导致事故发生的作用大小。同时,在无接触交通事故中,受伤最多的是两轮摩托车或者电动车驾驶人。当然,如果骑车人存在违法驶入行为,也需承担一定责任。

3无接触交通事故没下车查看就离开,会成肇事逃逸吗?
会。虽然双方没有直接性的碰撞,但这并不意味着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影响到他人正常行驶的车主需要承担责任。
发生无接触事故,一定要留在现场协助处理,若认为没有碰到就私自离开,很容易会被交警定性为肇事逃逸,受伤者是能够以肇事逃逸的名义要求车主赔偿。而未下车查看就离开的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是会直接拒赔的。
正确的做法是,把车停下来打交警电话,让交警出具一份责任认定书,再打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
如果一旦离开,即视为全责且逃逸,会产生恶劣的严重影响。当出现受伤情况,应第一时间查看伤势,同时选择报警进行自我保护,而人伤的医疗费用在交强险的1.8万元以内是全报的,不需要承担费用。
无接触交通事故虽然没有直接触碰到对方,但在不同情况下承担的责任是不同的,需要注意的是发生事故后不能肇事逃逸,否则会承担更大的责任。
若您在生活中有类似情况发生,建议先咨询律师,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楼2023-03-28 15:2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