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管理条例》规定,三甲医院试用期工资标准一般约定在正常岗位年薪的50%-100%之间。如果在一定时期内工作表现出色,考核人员会给予高于标准的待遇。试用期的目的是考察未来的工作表现,以确定是否选择雇用这个人。根据试用期的结果,企业可以决定使用最终的薪酬标准或者解雇雇员。此外,试用期工薪也可以由雇主和员工协商确定,作为雇员担任新职位的奖励,应参照本行业的同一职位及资历工资水平议定。试用期与正式工作期不同,雇主和员工分别被赋予不同的权利。雇主有权确定试用期的时间,要求员工进行特定的任务,并确定是否将其聘为正式员工。同时,员工在试用期内有权获取所期望的工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