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四点到五点是晚上时辰。中国典章传统上将一天分成24个小时,称为一日二十四时,它的划分是从子时开始的,也就是说中午12点,随后是下午1点、2点、3点,一直到11点,然后是晚上0点,也就是子夜,接下来的一系列小时称作夜晚的时辰,从下午四点开始,到凌晨五点止,属于晚上时辰。古人有讲二十四节气,二十四时辰的习俗,所谓节气是指公历24个节气,也就是24个阳历日,而时辰则指这24个节气中每隔15度当地天文时之名称,这24个时辰构成一整天的时间,它们之间的顺序是,子时、丑时、寅时、卯时、辰时、巳时、午时、未时、申时、酉时、戌时、亥时,即可构成一天的二十四时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