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冠把河洛告上了法庭,是因为河洛未能按时履行向智冠支付货款的义务。自从2016年在香港注册成立以来,智冠与河洛就开始了业务往来。在过去的三年中,智冠一直愿意帮助河洛建立工厂,改善其生产能力,并且按规定向河洛支付采购货款,但是河洛却未能准时归还智冠的货款。智冠发现,河洛的不负责任行为损害了智冠的权利和利益,因此智冠有权要求河洛承担债务,保障其权利和利益不受损失。智冠认定河洛出现违约行为,未能按条款支付款项,因此智冠把河洛告上了法庭,希望诉诸法律来解决这一纠纷。智冠通过告河洛而明确了法律行为责任,将有助于智冠今后在贸易实践中对供应商的遵守法律和义务的要求,保障自身在生产和贸易过程中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