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名思义,存证不光是“存”,更重要的应该是“证”,第三方存证如缺乏相应的监督,或技术有限,法律效力将会大打折扣。因此对电子合同存证的要求有哪些,是必须要清楚的:
(一)存证方主体身份要求:电子合同存证必须是由独立第三方而不是签署的任何一方进行。
(二)存证资质要求:从司法角度上看,存证方必须由公证处或司法鉴定参与背书,确保存证方的所有操作都是受到监督的。
(三)存证过程要求:根据《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要求“电子数据生成、搜集、存储、传输过程都必须安全可靠”、“电子数据的生成主体和时间是否明确,表现内容是否清晰、客观、准确”,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可证明真实性的可以判定为有效。所以,存证方在处理电子合同在线签署操作过程的存证时,对于电子合同的生成、搜集、存储、传输时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及规定。